首先,为了加强统治,实行"汉法":保持农业生产,建立赋税制度;鼓励农业生产,禁止圈田.中央还设立了劝农司,监督农业生产.
其次,政治方面:1.在中央设立了中书省管理政务,大都以及周围地区都属中书管辖;
枢密院,管理军事;设立御史台,监察百官(这个跟明的督察院,我老是搞起来~还好今年高考没考~);还有设立了个宣政院,管理全国宗教事务和
吐蕃事务
2.在地方实行行省,各省下省下设路 府 州 县;在西藏委派官吏,驻扎军队,征收赋税,这个时候西藏就是元朝的一个地方行政区;在沿边 关隘设置"巡检",管理治安;在棚户设巡检司,管理
澎湖和琉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