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弟弟先在在蚌埠一个技校里上学,因一时冲动和其他同学发生了打架事件,并携带了管制刀具,但最后被老师发现没有造成人员伤亡,事后双方都和解了,并后悔自己所犯下的错,可学校却对此给于的处分是退学,我觉的会不会有点太严重了,事件之中没有发生伤害其他人的事,事后也主动承认错误,我本人是认为学校有点过了,热心的朋友们,你们可以把帮我查一下,怎么样才可以以法律手段来挽回我弟弟所犯的错吗?我这个做姐姐的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对于法律知识我一点也不懂?谢谢你们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