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定项目门诊(特殊门诊)可以同时办理两家医院的吗

我父亲在3月份诊断出恶性肿瘤,在县人民医院多次办理住院,多次在中山大学附属肿瘤医院看门诊,现在想申请特殊门诊,请问可以同时办理这两家医院的吗

不可以的,只有一家医院可以,如果在另一家办理的话,原来的那家医院的门特资格会被停止。

门诊就医药量的规定: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每次处方药量,急性疾病不得超过3日量,普通慢性病不得超过7日量,患有特殊慢性疾病且病情稳定需长期服用同一类药物的。

不得超过30日量。门诊、急诊所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用在个人帐户中划扣,个人帐户不足支付时,由参保人员个人自付。

门诊特定项目包括下列范围:

1,在二、三级医院急诊留院观察进行的治疗。

2,在一级定点医院或者基层医疗机构开设的家庭病床进行的治疗。

3,患恶性肿瘤、尿毒症,在指定的定点医院进行门诊化学治疗、放射治疗或者透析治疗。

4,经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批准在指定的定点医院施行肾移植手术后,继续在其门诊进行的抗排异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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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8-27
不可以的,只有一家医院可以,如果在另一家办理的话,原来的那家医院的门特资格会被停止本回答被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