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时收的礼钱当时有1.8万,然后用了8千在旅游和换结婚刷信用卡的帐剩的一万就存了银行!整个婚宴所用的包括酒水烟都是我父母出的,结婚时也差不多是我这方的亲戚朋友10桌人,我家差不多占了9桌,如果离婚了那一万算不算夫妇共同财产?
还有就是如果要离婚在此之前我给她办了张信用卡附卡,那段时间她刷的卡欠的钱是共同偿还还是其中一方偿还?
最好根据当地习俗婚前给了女方3800的彩礼钱如果离婚收的回不?女人就用那钱给我家弹了几床棉絮,详细用不到1000吧!
结婚时我出钱买的戒指如果离婚时她在我不知道的情况下把戒指卖了我能找她索赔吗?戒指算不算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