账面价值大于计税基础是递延所得税资产么

如题所述

企业今年发生亏损,税法允许用今后五年的应纳税所得额弥补亏损,如果发生亏损当年估计以后有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弥补当年的亏损,应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冲减当期所得税费用。以下题为例:
A企业06年亏损600万,07—09年应纳税所得额分别为200万,200万,100万,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则亏损当年分录为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
150万
贷:所得税费用
150万
07年分录为:
借:所得税费用
50万
贷:递延所得税资产
50万
08年09年分录同07年
06年确认了递处所得税资产,减少了所得税费用,使06年的未分配利润增加了600万*25%=150万(因为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话未分配利润将减少600万,而确认了减少了450万),面07年08年09年有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弥补亏损,则冲减己确认的递处所得税资产,增加当期所得税费用。
我的问题是:
为什么在发生亏损时要确认这笔递延所得税资产?这样确认的意义为何?如果不确认的话,发生亏损时以亏损额直接冲减了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不行吗?这样有什么不好呢?
答:
举个例子说明吧。
假设某企业,实现利润700万元,所得税税率25%,则:
应交所得税
=
700
*
25%
=
175万元
净利润
=
700
-
175
=
525万元
再假设,上述实现的利润700万元是分三年实现的,分别是:第一年发生亏损300万元,第二年实现利润500万元,第三年实现利润500万元,则:
第一年:
应交所得税
=
0
净利润
=
-300万元
第二年:
应交所得税
=
(500
-
300)
*
25%
=
50万元
净利润
=
500
-
50
=
450万元
累计净利润
=
-300
+
450
=
150万元
第三年:
应交所得税
=
500
*
25%
=
125万元
净利润
=
500
-
125
=
375万元
累计净利润
=
150
+
375
=
525万元
由上可见,上述两者的最终计算结果是相同的。
再来看上述例子中的第二年和第三年。照理来说,两年分别实现了相同的利润500万元,在所得税税率相等的情形下,两年的税后净利润也应当是相同的。但是,两年的净利润却偏偏相差了75万元(450
-
375),究其原因,就是第二年实现的利润在计算应交所得税时,用以弥补第一年的亏损而使得应交所得税税额减少所导致,即,第一年亏损影响第二年应交所得税减少额
=
300
*
25%
=
75万元。
为解决这一不尽合理的现象,所得税会计应用而生,即在上述第一年发生亏损时,即确认“所得税收益”(盈利时缴纳所得税,称之为“所得税费用”,相反,亏损时涉及的所得税称之为“所得税收益”),该收益形成一项资产,一种未来抵减税款的权利。于是:
第一年:
应交所得税
=
0
所得税费用
=
-300
*
25%
=
-75万元,即所得税收益75万元
应增计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
0
+
75万元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
75万元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0万元
贷:所得税费用
75万元
净利润
=
-300
+
75
=
-225万元
第二年:
应交所得税
=
(500
-
300)
*
25%
=
50万元
所得税费用
=
500
*
25%
=
125万元
应减计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
125
-
50
=
75万元
借:所得税费用
125万元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50万元
贷:递延所得税资产
75万元
净利润
=
500
-
125
=
375万元
第三年:
应交所得税
=
500
*
25%
=
125万元
所得税费用
=
500
*
25%
=
125万元
借:所得税费用
125万元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125万元
净利润
=
500
-
125
=
375万元
可见,确认递延所得税的意义在于,使得企业各年之间实现的净利润保持平稳,避免因税收政策的影响而导致各年间净利润水平的“不合理”波动。此外,确认递延所得税也使得企业确认的资产负债,更能合理地反映出企业的实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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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5-25
资产的账面价值大于计税基础=递延所得税负债
资产的账面价值小于计税基础=递延所得税资产
理解:资产的账面价值大于计税基础,说明在税法口径,现在可以少交税,那未来就要多交税,就形成递延所得税负债。

温馨提示:以上内容,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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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20-07-03
资产的账面价值大于计税基础=递延所得税负债
资产的账面价值小于计税基础=递延所得税资产
理解:资产的账面价值大于计税基础,说明在税法口径,现在可以少交税,那未来就要多交税,就形成递延所得税负债;
举个极端的例子
有固定资产300,会计口径:年限平均法,两年;税法口径:双倍余额递减法,三年
第一年:会计=300-300/2*1=150;税法=300-300/3*2=100;本年少交税;
第二年:会计=300-300/2*2=0;税法=300-(300-300/3*2)/3*2*2=166.67,本年多交税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20-04-24
这样理解比较容易
资产的计税基础=资产的账面价值-以前已税前列支的金额=将来可税前列支的金额
资产的账面价值小于计税基础,就相当于资产的账面价值小于该资产将来可税前列支的金额,差额形成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资产,反之则为递延所得税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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