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申请服务费入什么会计科目?

如题所述

建议将专利申请服务费计入“研发支出-费用化支出”。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企业发生的合理的研究开发费支出,可以享受所得税前加计扣除50%的税收优惠;同时,《新会计准则》规定企业内部研发项目分为研发阶段和开发阶段,会计核算时,相应地将研发支出划分为费用化和资本化。一般情况下,企业可以是否获取研发项目的证书或生产批文为基本判断标准来界定是否予以资本化。会计核算时,在成本类科目下设立“研发支出-费用化支出”或“研发支出-资本化支出”中核算,然后结转至费用或资产;对研发费用的核算采用分级设置辅以项目核算的办法,比如“研发支出-费用化支出”,下设人员人工、直接材料、折旧费用与长期待摊费用、设计费用、装备调试费、无形资产摊销、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其他费用等下级科目,为便于日后的统计工作,建议对每笔费用进行分项目或部门核算。追答

第十二条 企业实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在年度中间预缴所得税时,允许据实计算扣除,在年度终了进行所得税年度申报和汇算清缴时,再依照本办法的规定计算加计扣除。
第十三条 主管税务机关对企业申报的研究开发项目有异议的,可要求企业提供政府科技部门的鉴定意见书。
第十四条 企业研究开发费各项目的实际发生额归集不准确、汇总额计算不准确的,主管税务机关有权调整其税前扣除额或加计扣除额。
第十五条 企业集团根据生产经营和科技开发的实际情况,对技术要求高、投资数额大,需要由集团公司进行集中开发的研究开发项目,其实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可以按照合理的分摊方法在受益集团成员公司间进行分摊。
第十六条 企业集团采取合理分摊研究开发费的, 企业集团应提供集中研究开发项目的协议或合同,该协议或合同应明确规定参与各方在该研究开发项目中的权利和义务、费用分摊方法等内容。如不提供协议或合同,研究开发费不得加计扣除。
第十七条 企业集团采取合理分摊研究开发费的,企业集团集中研究开发项目实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应当按照权利和义务、费用支出和收益分享一致的原则,合理确定研究开发费用的分摊方法。
第十八条 企业集团采取合理分摊研究开发费的,企业集团母公司负责编制集中研究开发项目的立项书、研究开发费用预算表、决算表和决算分摊表。
第十九条 税企双方对企业集团集中研究开发费的分摊方法和金额有争议的,如企业集团成员公司设在不同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的,企业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裁决意见扣除实际分摊的研究开发费;企业集团成员公司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的,企业按照省税务机关的裁决意见扣除实际分摊的研究开发费。
第二十条 本办法从2008年1月1日起执行。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5-12-22
您好,会计学堂李老师为您解答

金额小的一般建议计入管理费用办公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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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5-12-22
计入管理费用就行。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6-01-01
专利申请服务费计入“无形资产-专利技术”

会计法规定:
自行开发并按法律程序申请取得的无形资产,按依法取得时发生的注册费、聘请律师等费用,做为无形资产的实际成本。
在研究开发过程中发生的材料费用、直接参与开发人员的工资、福利费等,直接记入当期损益。
申请专利的费用按会计法规定应该计入无形资产的实际成本。
借:无形资产-**专利
贷:银行存款-**行追问

你好,请问您的答案有依据吗?

第4个回答  2021-08-31

公司在申请专利后,需要每年向国知局缴纳专利费用,也就是专利维护费。否则好不容易申请的专利就会被视为无效。专利无效后会影响产品销售。所以专利年费及时缴纳非常重要。

由于专利的这种特性,企业每年会产生专利年费的账目,财务人员要做相应的账务工作。通常年费科目是计入无形资产或是管理费用中进行入账的。具体入账方式如下:


    如果取得行政收据,可以全部汇总一起,计入无形资产,分期摊销。

    如果不想做无形资产,那就直接计入管理费用。

    企业专利申请的费用会计分录:

    如果无需摊销,直接记管理费,或记无形资产,否则,记无形资产摊销。

    分录为:

    借:无形资产—专利费

    贷:银行存款

    当月增加的无形资产,当月开始摊销,当月减少的无形资产,当月不再摊销。新会计准则,每月摊销无形资产费。

    分录为:

    借:管理费用—无形资产摊销

    贷:累计摊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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