凭就业地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参保凭证,向户籍所在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办机构申请即可。
依据《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第五条规定:由于劳动关系终止或其他原因中止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关系的农村户籍人员,可凭就业地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参保凭证,向户籍所在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办机构申请,按当地规定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就业,新就业地有接收单位的,由单位按照《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办理登记手续,参加新就业地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无接收单位的,个人应在中止原基本医疗保险关系后的3个月内到新就业地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登记手续,按当地规定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扩展资料:
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转移的相关要求规定:
1、参保(合)人员跨制度或跨统筹地区转移基本医疗保障关系的,原户籍所在地或原就业地社会(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办机构应在其办理中止参保(合)手续时为其出具参保(合)凭证(样式见附件),并保留其参保(合)信息,以备核查。
2、参保(合)凭证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卫生部统一设计,由各地社会(医疗)保险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办机构统一印制。
3、参保(合)凭证信息原则上通过社会(医疗)保险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办机构之间传递,因特殊原因无法传递的,由参保(合)人员自行办理有关手续。
(1)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2)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3)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4)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扩展资料:
所需材料:社保减少表、当地社保帐号信息(有的是联系函、介绍信等其他形式)、有的还需要本人写的转往外地的申请。
当地社保会将养老保险个人账户部分汇寄到当地社保,并给一份养老保险转移单(或叫情况证明,上面记录有参保年限、缴费基数、汇寄个人账户部分金额等信息)。有的还有基金转出确认函等材料。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社保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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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人需先在成都办理基本养老、医疗保险参保手续;
(2)在转出地开具《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3)将《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凭证》交给现转入地。
2、医保个人账户的余额转移具体经办流程如下:
(1)由本人或新就业地用人单位到新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填写《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并提供居民身份证。
(2)新就业地受理申请后,对符合当地转移接续条件的,在15个工作日内出具《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3)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收到《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之日起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转移手续,打印《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凭证》和《参保人员医疗保险类型变更信息表》职工医保的缴费年限连同个人账户余额一并转移到新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
扩展资料:
1、国务院总理李克强2018年8月22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扩大基本医保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范围,便利群众就近就医。
2、为落实政府工作报告深化医改要求,推进基本医保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解除更多群众异地住院报销烦恼,会议确定:
(1)将外出农民工和外来就业创业人员全部纳入直接结算,采用“就医地目录、参保地确定报销比例”模式,促进人力资源自由流动。
(2)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定点医疗机构重点放在基层,年底前确保每个县级行政区至少有1家。
(3)加快将所有定点医疗机构接入国家统一结算平台,推动网上直接结算。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请问五险一金中的医保金额可以跨省转移吗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外省医保如何转入成都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国务院:扩大基本医保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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