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异地转移怎么办理

如题所述

凭就业地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参保凭证,向户籍所在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办机构申请即可。

依据《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第五条规定:由于劳动关系终止或其他原因中止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关系的农村户籍人员,可凭就业地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参保凭证,向户籍所在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办机构申请,按当地规定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就业,新就业地有接收单位的,由单位按照《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办理登记手续,参加新就业地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无接收单位的,个人应在中止原基本医疗保险关系后的3个月内到新就业地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登记手续,按当地规定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扩展资料:

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转移的相关要求规定:

1、参保(合)人员跨制度或跨统筹地区转移基本医疗保障关系的,原户籍所在地或原就业地社会(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办机构应在其办理中止参保(合)手续时为其出具参保(合)凭证(样式见附件),并保留其参保(合)信息,以备核查。

2、参保(合)凭证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卫生部统一设计,由各地社会(医疗)保险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办机构统一印制。

3、参保(合)凭证信息原则上通过社会(医疗)保险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办机构之间传递,因特殊原因无法传递的,由参保(合)人员自行办理有关手续。

参考资料来源:人社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财政部关于印发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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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9-12

(1)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2)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3)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4)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扩展资料:

所需材料:社保减少表、当地社保帐号信息(有的是联系函、介绍信等其他形式)、有的还需要本人写的转往外地的申请。

当地社保会将养老保险个人账户部分汇寄到当地社保,并给一份养老保险转移单(或叫情况证明,上面记录有参保年限、缴费基数、汇寄个人账户部分金额等信息)。有的还有基金转出确认函等材料。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社保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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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9-09-12

1、以成都市为例,医疗转移办理流程为:

(1)本人需先在成都办理基本养老、医疗保险参保手续;

(2)在转出地开具《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3)将《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凭证》交给现转入地。

2、医保个人账户的余额转移具体经办流程如下:

(1)由本人或新就业地用人单位到新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填写《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并提供居民身份证。

(2)新就业地受理申请后,对符合当地转移接续条件的,在15个工作日内出具《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3)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收到《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之日起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转移手续,打印《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凭证》和《参保人员医疗保险类型变更信息表》职工医保的缴费年限连同个人账户余额一并转移到新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 

扩展资料:

1、国务院总理李克强2018年8月22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扩大基本医保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范围,便利群众就近就医。

2、为落实政府工作报告深化医改要求,推进基本医保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解除更多群众异地住院报销烦恼,会议确定:

(1)将外出农民工和外来就业创业人员全部纳入直接结算,采用“就医地目录、参保地确定报销比例”模式,促进人力资源自由流动。

(2)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定点医疗机构重点放在基层,年底前确保每个县级行政区至少有1家。

(3)加快将所有定点医疗机构接入国家统一结算平台,推动网上直接结算。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请问五险一金中的医保金额可以跨省转移吗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外省医保如何转入成都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国务院:扩大基本医保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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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2017-06-12
医保异地转移怎么办理
一、医疗保险转移所需资料:
一、接收地社保开具《接收函》,《接收函》上必须提供转移人身份证号码、转入地社保所在银行名称及转入地社保帐号;
二、本人须持《接收函》、社保手册、终止合同书到公司办理社保转移手续。转移手续办理时万家盛世人力资源公司会给转移人开具《养老保险转移清单》及《养老保险帐户明细》;
三、本人须持由公司开具的《养老保险转移清单》到医疗保险办公室办理医疗保险转移手续及医保帐户结清手续。
二、转移程序:
一:参保人跨省流动前到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二:参保人持缴费凭证、户口、身份证等到新就业地社保机构申请接续关系;
三:新就业地社保机构在一5个工作日内审核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
四: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在收到《联系函》后一5个工作日内,将清理申请人的参保缴费是否有欠费并办理养老保险基金划转,终止申请人在当地的参保关系,向新参保地发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
五:新参保地社保机构在收到《信息表》和转移基金后一5个工作日内办结相关手续
医疗保险异地转移接续办理流程
医疗保险异地转移接续流程
【承办机构】:社保经办机构
【办理事项】:医疗保险异地转移接续
【咨询电话】:12333
【参考依据】: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业务经办规程
【相关业务】:养老保险异地转移手续、社保转移手续、失业保险转移
转移内容: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个人账户的余额。
转移条件:
1、按照规定参加医疗保险;
2、跨统筹地区流动就业。
转移材料:
1、转出材料:
a、身份证;
b、社保卡。
2、转入材料:
a、身份证;
b、异地参保凭证;
c、《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转移流程:
1、参保人员在跨统筹区就业前,参保单位或人员携带到转出地办理终止医保参保手续;
2、转出地出具异地参保凭证,并办理转出手续;
3、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单位参加医保后,携带规定资料前往转入地社保机构申请医疗保险转入;
4、转入地经办机构受理申请后,对符合当地转移接续条件的,应在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与转出地经办机构联系,生成并发出《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5、转出地经办机构在收到《联系函》之日起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终止参保人参保手续,以及完成个人账户金额划转;
6、转入地经办机构在收到《信息表》和个人账户余额后的15个工作日内办结转入手续。
【注意事项】:
1、有接收单位的,由单位办理医保手续。没有接收单位的,个人应在终止原基本医疗保险关系后的三个月内参保缴费。
2、办理医保关系转移时,三种医保关系可以自由转换。三种医保关系是指城镇职工基本医保、城镇居民基本医保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表格下载】: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4个回答  2018-01-10
首先要在原参保地办理医保关系注销手续,然后由本人向市社保中心提出医保关系转移申请,凭转出地经办机构出具的《参保(合)凭证》以及原参保地医保缴费凭证,填写《**省医疗保险关系转移申请表》到市社保基金结算中心办理医保关系和个人账户转移手续。
办理医保关系转移手续时须注意两点:
第一,有接收单位的,由单位办理医保手续。没有接收单位的,个人应在终止原基本医疗保险关系后的三个月内参保缴费。
第二,办理医保关系转移时,三种医保关系可以自由转换。三种医保关系是指城镇职工基本医保、城镇居民基本医保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医保关系转移后,从次月起享受转入地相应待遇。办理手续期间发生医疗费用的,如在规定的3个月内参保缴费,转入地经办机构按规定支付相关医疗费用,如超过3个月没有办理参保缴费,转入地经办机构不予支付未缴费期间的医疗费用。
医保关系转移转入流程
一、 转入
(1)参保人员随新就业单位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
①携带资料
a.参保人员或新就业地用人单位代办人员填写的《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b.居民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②办理流程
a.企业或个人携带相关资料到参保所在区(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
b.各经办机构业务人员审核资料是否齐全,填写内容是否完整,资料不齐的不予受理并告知应提供的资料;资料齐全的办理相关手续。
对符合办理接续条件的参保人员,系统生成并打印《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通过信函邮寄方式发送至原参保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内;
c.原参保所在地收到《联系函》后,将参保人员的《参保凭证》和《参保人员医疗保险类型变更信息表》发回我市;有个人账户的,同时转移个人账户余额: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内;
d.各经办机构接收原参保地经办机构返回的凭证、《信息表》及个人账户余额,并将信息录入业务系统,将转移的个人账户金额计入参保人员的个人账户: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内。
(2)参保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就业无接收单位的
①携带资料
a.原参保地经办机构出具的《参保凭证》;
b.居民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②办理流程
a.企业或个人携带相关资料到参保所在区(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
b.各经办机构业务人员审核资料是否齐全,填写内容是否完整,资料不齐的不予受理并告知应提供的资料;资料齐全的办理相关手续。
对符合办理接续条件的参保人员,系统生成并打印《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通过信函邮寄方式发送至原参保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内;
c.原参保所在地收到《联系函》后,将参保人员的《参保凭证》和《参保人员医疗保险类型变更信息表》发回我市;
d.各经办机构接收原参保地经办机构返回的凭证和《信息表》,并将信息录入业务系统: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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