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社保部分应该计入其他应收款还是其他应付款?一定要计入其他应收款吗?如用应付记可以吗?

个人社保部分应该计入其他应收款还是其他应付款?一定要计入其他应收款吗?如用应付记可以吗?有法律法规规定必须记哪个科目吗?

1,如题所述,并没有财会规定进行明确,通常情况下,该事项记入往来科目处理则可,亦即两科目均可运用,一般视实际会计处理而定。
2,一般地,在计提工资费用时,借记相关成本费用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科目,然后就个人承担的社保费用借记应付职工薪酬科目,贷记其他应付款,缴纳社保费用时借记其他应付款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以上处理,如将其他应付款改为其他应收款科目,其结果也并无差别。
3,但是,就会计处理意义而言,由于计提费用进入成本并挂账应交款在先,采用应付则较为合理。
4,当然,如交纳社保费在先的,则采用应收较妥,但实际的业务处理顺序通常是先予计提费用并挂账,后才予交纳社保费,因而大多情况下是采用应付进行处理的。
5,可见,如题所指事项的两科目均可采用,一般应视实际业务情况而定采取哪种形式较妥。
6,以上仅供参考,请予核实。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