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的房子,父母有一儿一女,儿子已经去逝了,儿媳可以继承房子吗,有一个儿子13岁了,

如题所述

首先来看,如果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按法定继承时,当出现儿子先于父母死亡情况时,儿子的子女代位继承。就是说孙女在父亲死亡后,代替父亲的位置享有爷爷奶奶遗产的继承权。就是说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按法定继承,孙女是有继承权的。
而儿媳妇要成为继承权人,必须满足继承法12条之规定,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如果能证明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可以为第一顺位继承人,和其他法定同一顺序继承人享有同等的继承权。
这个情况下,爷爷如果想把房产只继承给女儿,那么只能通过遗嘱的形式指定由女儿一人继承。而且这当中还涉及一个问题,是不是奶奶也这么认为。因为此房产应该为爷爷奶奶夫妻共有财产,爷爷对该房产只有一半的所有权。他就算立遗嘱全部给女儿,也只是他所有的那一部分。只有奶奶也立遗嘱给女儿一个人,女儿才能独自继承全部房产。否则奶奶的那一部分,孙女仍然享有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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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7-01-31
结婚就认定是亲人法律是可以继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