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婚姻法第32条第2款的规定

如题所述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的是: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该条文的意思是: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必须进行调解,不能直接判决,这是离婚案件的性质决定的,法律依据是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规定: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
法院调解后,如当事人双方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三款同时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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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6-12-30
离婚案件中判决离婚的唯一条件即认定夫妻双方感情破裂,在这几种可以认定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中 ,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认定同居关系成立必须满足法定条件,并非所有婚外情都是同居。
婚外情泛指男女双方在已有婚姻家庭之外而产生的感情,可以是短暂的或长时间的。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指:夫或妻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形不成持续、稳定的居住关系的不能算同居。可见,婚外情的范围比较广泛,它既包含了同居等比较长时间稳定的婚外感情,也包含了诸如一夜情等比较短暂的关系。不足的是:现有法律对多长时间才能算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却没有规定,现实中也不好取证。同时,《婚姻法》第四十六条又规定了在离婚中,无过错方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的情形,其中之一就是: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也就是说只有形成同居关系的,无过错方才能要求精神损害赔偿,而一夜情等其他形不成同居关系的婚外情虽然也违背了夫妻的忠实义务,但无过错方却无法要求赔偿。现有法律的不足,无疑会助长一夜情等社会不良风气的滋生。
2、关于家庭暴力的认定。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
一般夫妻间争执、谩骂、动手不能等同于家庭暴力,家庭暴力必须有一定的强度,造成身体或精神上较为严重的伤害后果。认定家庭暴力还需要有相关证据支持:如报警记录、住院证明等
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构成虐待。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均属于《婚姻法》第四十六条中,无过错方可以要求损害赔偿的情形。
3、分居满两年不一定能判离婚。这里的分居必须满足以下几个条件:首先,分居的原因是因为感情不和,而不是因为其他:如工作调动、在外求学等。其次,二人分居两个处所,没有夫妻生活。如期间在一起居住生活过,则不算分居。再次,须有相关证据证明。
第2个回答  2016-12-29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第3个回答  2016-12-29
在有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等情况的,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可以参看《婚姻法》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