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托车超过报废年限上路出事故该承担什么责任?

事情的经过:我父亲骑摩托车由西向东直线行驶在镇主要杆道上,在经过一个南北向的丁字路口时,因为路口边上停了好多车辆挡住了我父亲和一辆由南向北进入路口并进行左转弯的摩托车司机的视线.结果导致我父亲在经过该路口时被左转弯的撞到后轮而翻车.最后我父亲头部右前侧骨折内出血,对方就是点皮肤擦伤.
对方车辆证照齐全,我父亲有交强险,对方无保险,而且车辆已超过报废年限(11年多2个月).双方匀无带头盔.
现在交警责任认定为,我父亲因违反交通安全法中的五十二条:在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进入路口前停车了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和没带头盔,负主要责任。而对方是没带头盔,和不文明驾驶;负次要责任。并没提车辆报废事情。
所以我想请问各位专家,摩托车超过报废年限上路出事故对方该承担什么样的责任?作为交警对这个事故的判定是否正确?谢谢

摩托车10年报废。不能延长。
其他情况说的不具体不能分析。按照你所说,可以肯定有人占道行驶了。那人应该负主要责任,另外两车会车。你父亲车应该按照右通行原则避让。。。
。。 哎。你说的太不清楚了。另外没分。路过。
!!!!!!!
我清楚的说明了,楼主说的不清楚,楼主说的是丁字路口,对方是进行左转弯,造成交通事故,因此不存在南北直行的说法,其中驾驶报废车辆虽不属于主要原因,但是一样会将此点考虑进去,楼主父亲因为已经是主要责任了,所以没有把报废车这一项算进去,算进去了还是主要责任.
..我做的就是这行....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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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8-12-02
摩托车超过报废年限上路不是导致事故的主要原因,但是需要没收报废摩托车.检查对方的刹车是否失效...
另外,你父亲直行,对方拐弯,撞击于你父亲的车尾,对方应该负主要责任.
第2个回答  2008-12-02
国家对摩托车的报废年限是统一的吧,11年2个月的没有报废。摩托车满10年以后可以申请延期,最多可以延期3年报废,也就是说13年的车才是肯定报废的。
第3个回答  2008-12-02
很显然车辆老化不是这起事故的主要原因

在就是楼上的朋友没看到,对方南向北直行

这个判罚应该是正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