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工作了16年,当我合同期满了我还要须签合同,厂里单方不与续签,他们是否违法?我该咋办

我工作了16年,当我合同期满了我还要须签合同,厂里单方不与续签,他们是否违法?我该咋办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不知道你是否符合这条规定。

合同期满未续签合同的视为继续履行合同。
公司不续签合同而使你失去工作的,公司要支付经济补偿金,按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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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8-10-30
按理来说,对方并不违法.
合同未到他就要赶你走,是违约.合同期满了,双方没有任何关系.对方要看自身的利益需求再考虑是否用你.这是他的意愿了.

当然...合同上如果有写清楚合同后如何如何,他没有做到的话自然是违约了.
第2个回答  2008-10-31
不违法,因为合同属于自然终止.

但 如果你工作了16年都是在这单位,可以要求赔偿.
第3个回答  2008-10-31
- 额 大叔 你都有16年的工作经验了啦
- 那就跳槽去别的地方
- 说不定待遇比你现在还好吖
- 在找工作的同时您可以从原公司得到经济补偿
第4个回答  2008-10-30
是,去告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