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合法的中国籍加拿大居民,我想回国和我男朋友结婚。我07年年底前回去想和他领结婚证,但是我们去民政所登记时,对方说我们这是涉外结婚,要求我们带着护照/枫叶卡/加国单身证明去涉外婚姻处办理。但是有人告诉我,我是枫叶卡上登记的还是中国籍所以我们这不算是涉外婚姻。麻烦各位告诉我下,我现在是该拿中国身份证去婚姻登记所办理还是该拿加国枫叶卡去结婚?顺便问下,如果要拿枫叶卡结婚,我可不可以在中国的领事馆申请单身证明?
用中国护照和身份证就可以去民政所登记么?不需要其他附带条件么?
2、经我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居住国公证机构出具的本人无配偶证明,或我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证明。领事馆指的是加国还是中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