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一个女孩和你说,当初对你只是有一点好感而已,没有喜欢过,更没有爱上你的时候,是不是可以放弃了?

喜欢原来的一个女同事,分开半年后还是没有忘记她,去找她却被她拒绝了。她说原来对我有好感,现在她已经不是原来的她了,对我没有感觉了,让我去接受其他女孩。
时间这么快就能把一个人的感情淡掉吗,还是当初就没有把我放在心上过?

原来对你有好感,可能是你的外表,你的言行举止或者是表现在某一件事上,但这个不代表就对你产生了喜欢或爱。女生的爱没有男的来的直接,需要积累磨合达到一定程度才转变成了喜欢和爱。如果建议你呢,早日放下她吧,去寻找了另一份属于你的爱情。追问

我放下了,可是还是忘不掉她,忘不掉原来相处的时光,好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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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4-24
你想的太多了,你们可能连朋友关系都没有进入,你知道要成为一个恋人,需要先经过好感期,然后是朋友线,最后是恋人。对你有好感就只是停留在好感期,最底层的一个情感阶段,连朋友都不能算。
如果你们真的还是朋友,那么你去找她玩或者什么她都应该很乐意,如果她都不想见你,说明当初你和她就是朋友都未满,更不要说恋人了,这你明白了吧
第2个回答  2019-04-24
她这样说,可能你们真的不合适吧。感情的事很难说清楚的。 还是放弃吧,任何事都会随时间淡然,只是长短的问题。
第3个回答  2019-04-24
钱的事谁都说不清,也有可能是原来对你确实有好感,因为相处的原因,但是后来分开以后,感情渐渐淡了,好感也慢慢没有了。现在也有可能是有了新的选择,所以。。。。你也尽快找一个喜欢你的人吧
第4个回答  2019-04-24
当一个女孩和你说,当初对你只是有一点好感而己,没有喜欢过你,更没有爱上你的话,从你下面的描过中了解到了你们是己经分手半年了,她也跟你把情况说清楚了,我认为你应该把她忘了,象她说的那样重新找一个合适你你女孩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