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8-07-31
报考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 2017年9月至2018年6月连续在中小学校或高中任教。以劳动合同和社保缴费清单为据,不含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
3. 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7月1日以后出生的)。
4.获得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本科学历或函授研究生学历。
5.于2017年9月之前取得教师资格证。具有与所报考学科一致小学或初级中学或高级中学的教师资格证。
6.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其中报考语文学科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
7.“三支一扶”、大学生中西部志愿者等需同时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及工作单位同意。
第2个回答 2018-07-27
1.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服从安排,爱生敬业。
2.报考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 2017年9月至2018年6月连续在中小学校或高中任教。以劳动合同和社保缴费清单为据,不含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7月1日以后出生的)。
(4)获得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本科学历或函授研究生学历。
(5)于2017年9月之前取得教师资格证。具有与所报考学科一致小学或初级中学或高级中学的教师资格证。
(6)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其中报考语文学科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
(7)“三支一扶”、大学生中西部志愿者等需同时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及工作单位同意。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在编在岗(含试用期)教师。
(2)服务期未满的特岗生。
(3)曾受过刑事处罚;
(4)曾被开除公职;
(5)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者;
(6)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者;
(7)其他不符合招聘条件者。
第3个回答 2018-07-26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服从安排,爱生敬业。
(二)报考中学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海口市户籍,2016年9月至2017年6月连续在初中或高中任教;非本市户籍,2016年9月至2017年6月连续在海口市初中或高中任教。不含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9月22日以后出生的)。
3.获得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并且所报考学科须与所学专业一致。
4.2016年9月之前取得初中及以上与所报考学科一致初级中学或高级中学的教师资格证。
5.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其中报考语文学科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
6.“三支一扶”、大学生中西部志愿者等需同时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及工作单位同意。
第4个回答 2018-07-26
可以关注当地人事网或者中国招教网,上面应该有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