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前点播模式是否侵犯消费者权益?你怎么看?

近日,浙江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约谈爱奇艺、腾讯视频等11家音视频平台,对平台“增设收费项目”、“自动续费扣款未提醒”等9方面问题提出整改意见。你怎么看?

CCTV6:视频平台超前点播模式是否侵犯消费者权益?

文汇网
3天前 · 文汇网官方账号
近年来热播的多部网剧例如《庆余年》《我是余欢水》《重生》《龙岭迷窟》等都套用了“超前点播”的模式,引起不少网友讨论。
近日,浙江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约谈爱奇艺、腾讯视频等11家音视频平台,对平台“增设收费项目”、“自动续费扣款未提醒”等9方面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其中对于网友“反感呼声”强烈的“超前点播”模式,央视网记者采访了消费者、专家、律师和媒体人士。
律师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条,无论进行什么样的提示,协议文本的内容都不得对VIP服务者的权利进行减损。该减损必须征得消费者的同意,只有消费者本人有权决定是否放弃自身的权利。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20-04-28
1、涉嫌侵犯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根据《消费者》第10条,超前点播功能涉嫌侵犯消费者公平交易权。公平交易权表现在两方面:一方面是交易条件公平,另一方面是经营者不得强制交易。

第十条 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
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所谓交易条件公平,是指质量合格、价格合理、计量正确。视频网站提供了会员服务,承诺会员享有的权利,然后在后续服务中消减这些服务,就构成服务质量不合格。

比如明明承诺会员可以跳过广告,结果会员仍然要看广告,这就是服务质量不合格,还违背诚实信用原则,可能涉嫌欺诈消费者。

其次,视频网站在VIP基础上,推出了VVIP的功能,这又可能构成价格不合理。价格不合理的一个表现是,强行拔高商品等级。比如10年份的茅台,商家声称是20年的卖给你,强行拔高了商品等级。

VVIP的问题与之类似,相当于原本的VIP成了普通用户,VVIP才是VIP,这就强行拔高了服务的等级,卖出了不合理的价格,损害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如果视频网站一开始就推出了VIP和VVIP会员服务倒还好说,因为这时候消费者的选择权还得到了保障,消费目的也没有落空。

但偏偏是VIP推出以后,消费者成为VIP以后,又推出了所谓的VVIP的问题,这时候VIP会员的消费心理和消费目的就受到了伤害。本来以为成为VIP之后,就是尊贵的会员,现在发现也不过是个普通用户,这种落差谁接受得了?就好比我就想喝20年份的茅台,结果你弄个5年份的糊弄我。

同时,超前点播还涉嫌强制交易。以《庆余年》为例,视频网站推出50元多看6集服务,实际上是一种变相的强买强卖,消费者你要么买6集,要么滚。问题是,我为什么不能买一集尝尝呢?好看我接着买,不好看我自己滚还不行吗?所以,50元多看6集,实际上是一种捆绑销售,也侵犯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

2、涉嫌违反平等自愿原则。《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条规定了消费交易的平等自愿原则。

第四条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那么这些视频网站违反平等自愿原则表现在哪呢?除了上面说的这些,主要是格式条款的问题,以及以格式条款规避格式条款后果的问题。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经营者使用格式条款交易,应该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并说明。
第2个回答  2020-04-28
我觉得就是在侵犯消费者权益,花钱买了个假的vip身份,要享受服务等于花了双份的钱。
从用户权益角度看来,用户付费追额外的剧集属于增值服务范畴,需提前告知消费者。
平台在迭代服务时,要及时更新协议,实现完全告知用户会员权限和其他增值服务类别。
用户知情权应该得到保障,如果VIP会员还分三六九等,视频平台则有责任告知用户,在协议中加以注明。
视频平台VIP会员 所谓的 免看广告,有些是跳过剧集的片头广告,剧中内置广告或贴片广告等还有无法避免的。
视频网站修改超前点播规则,从最前提出的 在VIP用户的基础上,付费50元超前解锁6集电视剧 ,到做出调整 在VIP会员基础上,可每集付费3元,超前点播6集 ,在侵犯消费者权益方面并未发生实质改变。
第3个回答  2020-05-04

腾讯视频和爱奇艺因热播剧《庆余年》50元超前点播一事目前备受争议,而且还在继续发酵。

媒体报道,爱奇艺会员同时也是律师的吴声威,近日公开表示自己将对爱奇艺超前点播一事进行起诉,要求判令爱奇艺取消超前点播功能,同时还要求其取消或跳过VIP会员在观影时看到的包括贴片广告在内的所有广告内容。而另一位腾讯视频会员则表示也将就超前点播起诉腾讯视频,并要求赔偿经济损失人民币500元。

追剧而追上法庭,新的进展有点让人意外,但未必不是一个值得正面看待的事情。因为围绕超前点播,人们目前的认识并非完全一致。“你愿意为多看几集花50元吗?”在某媒体推出的调查中,人们的意见就出现了较大分歧。有网友认为视频平台此举侵犯了VIP的会员权益,“吃相难看”,但也有网友表示,“平台并不是强制性消费,用户如果想耐心追剧,完全不用多花这50元”。更有专业人士分析称,面对热剧,花钱可以提前看是一种不错的商业模式。

超前点播是好是坏,先得看其对不对。而验证这一点当然只有依赖法律。

从两个会员的民事起诉状中来看,他们的起诉重点均是针对腾讯视频和爱奇艺的《VIP会员服务协议》,而不单是“超前点播”这一模式。其要点有二,一是认定平台的用户协议中存在着对消费者不利的相关条款,二是认为超前点播使原有的会员权益荡然无存,多项会员特权被变相阉割。根据第一点,则平台涉嫌利用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根据第二点,超前点播则属于违约。

法律怎么看?既然已经起诉,不妨静候裁决。如果经由此案,视频平台能够找到一条既符合法律又有利于自身繁荣的路径,谁说不是皆大欢喜?

消费者通过花钱享受差异化服务,当下人们对这种现象的容忍度已经大大提高,这也是内容付费产业勃兴的基础。但数据也显示,相比内容付费产业成熟的国家,中国娱乐内容付费价格还处于很低的水平。这种状况一方面导致中国的视频平台生存颇为艰辛,另一方面也使得视频平台为了利润屡屡“剑走偏锋”。而消费者那一边当然也不是这一现象的受益者,因为平台一旦无利可图,就很难有生产好内容的动力。

有了会员制度,又推“超前点播”,在这种模式下,视频平台等于把用户作了三个层次的区分:第一种是不愿意付费的用户,其不付费的代价是接受广告的轰炸,第二种是普通付费的会员,第三种则是愿意支付更高费用的会员,这一层次的用户可以在会员基础上享受增值服务。

从视频平台推出的超前点播一边被吐槽一边收获巨大利益的结果来看,在庞大的市场中,愿意为增值服务支付更多费用的消费者其实大有人在,这肯定是中国内容付费产业发展的利好消息。现在的问题只在于平台对会员的这种分层是否符合事先的约定,有没有违背相关的法律。

理不辨不明,经由司法裁判,相信内容付费产业可以消除发展障碍,找到一条兼顾商业利益和用户体验的路径。

第4个回答  2020-05-04
超前点播功能并不侵犯原有会员权益。但是如果爱奇艺因推出超前点播功能而因此降低原有会员的福利,就侵犯了原有会员的权益。
一、超前点播功能本身不侵犯原有会员权益
VVIP与VIP是两个彼此独立的合同。一般情况下,按照一般的更新进度,就是没有任何会员制的情况下,可能一部电视剧每周更新六集,如果购买爱奇艺会员,就可以在原来的基础上多看六集,这是爱奇艺与VIP客户达成的VIP协议。VVIP制是指,在VIP的基础上,如果客户购买VVIP,就可以按照VVIP的协议多看几集,VVIP具体的协议本人不太清楚,好像是可以每一集分别进行购买但是,不论如何,只要客户购买的VVIP,就可以按照VVIP协议约定的会员福利享受VVIP权利,这个协议是爱奇艺与VVIP会员客户之间达成的意思一致的合法有效协议。VVIP协议中并没有涉及到任何关于VIP协议的任何内容,也就是说VVIP是独立于VIP的一个独立的协议,与VIP协议没有任何关联,也就谈不上爱奇艺因为推出VVIP而因此侵犯VIP客户的权益。
二、爱奇艺违反约定降低或者减损VIP客户原有权益的,侵犯VIP客户权益
1.爱奇艺单方面违反VIP协议,擅自减损或者降低VIP客户权益的,构成违约,VIP客户有权要求爱奇艺承担违约责任。
从以上第一点分析可知,爱奇艺并不因为单纯推出VVIP而因此侵犯VIP客户权益。但是如果爱奇艺单方面对原有VIP协议进行变更,擅自减损VIP协议中客户的权益,本人不太清楚VIP协议的具体内容,先就做如下假设,能讲明白就行。假如原VIP协议是有自动跳过广告功能的,而现在却取消了这一功能了,VIP客户必须要看广告,这就是爱奇艺擅自单方面对原VIP协议的变更,单方面减损了客户的权益,爱奇艺对客户构成违约,侵犯了客户的权益。客户因此要求爱奇艺履行违约责任是可以的。
2.VIP协议存在格式条款的无效情形的,即使爱奇艺根据VIP协议享有单方面变更VIP协议的权利,也因该格式条款无效,爱奇艺须要承担赔偿责任。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所以爱奇艺对于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应当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VIP客户注意,如果爱奇艺并没有采取合理的措施提请VIP客户注意限制或者免除其责任的条款,则该条款就不应当成为约束合同双方的合适条款。
其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条关于格式条款无效的规定,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如果VIP协议中存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的情形的,即使爱奇艺根据VIP协议享有单方面变更协议,减损或者降低VIP客户的权益的,也因该条款违法而无效,爱奇艺依然侵犯了客户的合法权益,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三、所以,综上,爱奇艺单纯推出VVIP协议,没有对VIP协议进行任何变更而减损VIP客户的权益的,爱奇艺并不侵犯VIP客户权益。如果爱奇艺单方面擅自对VIP协议变更,降低或者减损了VIP协议客户的权益的,爱奇艺构成对VIP客户的违约,依法VIP客户可以要求爱奇艺承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