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养老保险转职工养老保险可以转吗?

如题所述

可以。

中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以人社部发〔2014〕17号印发《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规定:

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人员,达到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法定退休年龄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满15年(含延长缴费至15年)的,可以申请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按照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办法计发相应待遇;

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可以申请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达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规定的领取条件时,按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办法计发相应待遇。

扩展资料

办理流程:

1、带齐本人身份证,社保卡;

2、参保人员向待遇领取地社保机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或者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提出转入申请。

3、填写《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申请表》。

4、等待审核,审核通过后按照相关通知再进行操作。

(注:各地情况不同,具体请咨询参保所在的地社保局)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8-12-17

《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2017年6月2日公布,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之间实现了转移接续。

参加两种保险的人员,以退休时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是否达到15年为界,满15年的可申请转入职工保险,享受职工养老待遇,不足15年的,则从职工保险转入居民保险,享受居民养老待遇。

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

无论是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还是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都将个人账户存储额(含政府、集体补助部分)全部转移,合并累计计算个人账户养老金

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统筹账户部分不转移,但这丝毫不影响其应有的养老金水平。

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计算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年限。

对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也允许延长缴费后再衔接,最大限度地保障参保人员的养老保险权益。

人社部表示,参保人员应只有一份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不能同时领取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两份待遇,对重复领取待遇的要进行处理。

扩展资料:

基本作用

养老保险是以老年人的生活保障为指标的,通过再分配手段或者储蓄方式建立保险基金,支付老年人生活费用。它的实施具有以下作用:

有利保证劳动力再生产

通过建立养老保险的制度,有利于劳动力群体的正常代际更替,老年人年老退休,新成长劳动力顺利就业,保证就业结构的合理化。

有利于社会的安全稳定

养老保险为老年人提供了基本生活保障,使老年人老有所养。

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到来,老年人口的比例越来越大,人数也越来越多,养老保险保障了老年劳动者的基本生活,等于保障了社会相当部分人口的基本生活。

对于在职劳动者而言,参加养老保险,意味着对将来年老后的生活有了预期,免除了后顾之忧,从社会心态来说,人们多了些稳定、少了些浮躁,这有利于社会的稳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养老保险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9-07-16

根据《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经办规程(试行)》:

第六条 参保人员办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按以下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一)参保人员向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社保机构提出转入申请,填写《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申请表》,出示社会保障卡或居民身份证并提交复印件。

参保人员户籍地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为不同统筹地区的,可就近向户籍地负责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社保机构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出示社会保障卡或居民身份证,并提交复印件。户籍地负责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社保机构应及时将相关材料传送给其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社保机构。

(二)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社保机构受理并审核《申请表》及相关资料,对符合制度衔接办法规定条件的,应在15个工作日内,向参保人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机构发出《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联系函》。不符合制度衔接办法规定条件的,应向参保人员作出说明。

(三)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机构在收到《联系函》之日起的15个工作日内办结以下手续:

1、核对参保人员有关信息并生成《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信息表》,传送给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社保机构;

2、办理基金划转手续;

3、终止参保人员在本地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

(四)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社保机构在收到《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信息表》和转移基金后的15个工作日内办结以下手续:

1、核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信息表》及转移基金额;

2、录入参保人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相关信息;

3、确定重复缴费时段及金额,按规定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重复缴费时段相应个人缴费和集体补助(含社会资助,下同)予以清退;

4、合并记录参保人员个人账户;

5、将办结情况告知参保人员。

扩展资料:

根据《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

第三条 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人员,达到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法定退休年龄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满15年(含延长缴费至15年)的,可以申请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按照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办法计发相应待遇。

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可以申请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达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规定的领取条件时,按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办法计发相应待遇。

第四条 参保人员需办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手续的,先按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有关规定确定待遇领取地,并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养老保险关系归集至待遇领取地,再办理制度衔接手续。

参保人员申请办理制度衔接手续时,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在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提出申请办理;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在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提出申请办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8-04-12

《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2017年6月2日公布,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之间实现了转移接续。参加两种保险的人员,以退休时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是否达到15年为界,满15年的可申请转入职工保险,享受职工养老待遇,不足15年的,则从职工保险转入居民保险,享受居民养老待遇。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

无论是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还是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都将个人账户存储额(含政府、集体补助部分)全部转移,合并累计计算个人账户养老金。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统筹账户部分不转移,但这丝毫不影响其应有的养老金水平。

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计算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对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也允许延长缴费后再衔接,最大限度地保障参保人员的养老保险权益。但参保人员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时,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累计折算为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人社部解释说,主要是考虑两种养老保险制度间的缴费标准差异很大,如果采取一年折算一年的方法,会导致低缴费换取高额待遇的不合理情况。

人社部表示,参保人员应只有一份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不能同时领取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两份待遇,对重复领取待遇的要进行处理。

已领取养老保险者不能办理转移手续

看到以上的选择后是不是有人默默在OS“好亏!”呢?有些宝宝已经先领了城乡居民养老金了,但觉得待遇太低,那还能转移的么?

当然是不行不行不行的!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前提条件是必须同时参加了两种保险,如果仅仅只缴纳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是无法转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

并且已经按照国家规定按月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不能再办理城乡养老保险关系衔接手续。

如何办理?

1.带齐本人身份证,社保卡;

2.参保人员向待遇领取地社保机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或者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提出转入申请(若是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则应向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社保机构申请;若是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则应向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社保机构申请。)

3.填写《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申请表》。

4.等待审核,审核通过后按照相关通知再进行操作。

(注:各地情况不同,具体请咨询参保所在的地社保局)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4个回答  2015-12-05
可以互转
只是到法定退休年龄,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比职工低的多。
如果职工养老保险累计缴纳到达规定的最低缴费年限15年,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可以将居民养老保险迁移到社保帐户合并,再办理退休手续,不影响参保人按月领取城镇职工退休金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