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20-10-20
公安侦查阶段不是从抓捕的时候开始起算的(直接撞枪口上那种除外),在抓捕之前通常已经立案侦查,等证据搜集得差不多了,开始抓捕。
抓捕或自首之后的24小时以内叫做“传唤”,这个节点很重要,意味着刑事流程的齿轮全面运转起来。如果人被带进派出所超过24小时还没有出来,基本可以确定涉及刑事犯罪。
犯罪嫌疑人最多传唤24小时,此后公安机关如果还想继续羁押,就要做出“拘留”(刑事拘留,也就是“刑拘”)的决定,并将犯罪嫌疑人送去看守所继续关押,否则就得放人。
刑拘最长30天,30天之内必须“提请检察院批捕”,如果是单人单案或者情节简单的就要注意了,很可能3天或者7天以内就提请批捕。
提请批捕以后,检察院在7天以内要作出决定,如果不批准逮捕,就要将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人自然就放出来了(出来了不代表无罪,案件仍会正常办理);如果批准逮捕,则“刑拘”变为“逮捕”,犯罪嫌疑人会被继续羁押在看守所。
所以刑拘30天+批捕7天,常被称为“黄金取保期”,刑拘30天内向公安机关争取取保候审,提请批捕后向检察院争取取保候审,记住对象不一样。
同时还需注意,提请检察院批捕不代表案件已经开始第二个阶段,在检察院作出决定后,案件仍由公安机关继续侦查,逮捕后的侦查期限为2个月,当然有一些特殊的情况会导致延长侦查期限,但大部分案件在批捕后2个月内都会正式送到检察院审查起诉。
所以,刑事案件的第一阶段公安侦查阶段流程大致为:立案侦查→24h传唤→30天刑拘→7天批捕→2个月继续侦查。
在第一阶段,公安机关为了防止串供、毁灭证据、转移赃款等情况发生,该阶段也常被称为“保密侦查”,家属不能会见犯罪嫌疑人(只有律师能会见),公安机关不会告诉家属侦查进度、细节,所以家属天天跑去公安局蹲点是没有意义的。
①尽快会见犯罪嫌疑人,了解案件事实,了解公安提审内容,防止刑讯逼供、诱供的情况发生,对羁押人员的心理状态进行疏导;
②向公安机关了解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提出法律意见;
③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