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与实用新型专利的有何区别和联系

如题所述

发明专利的特点:审查周期长,审查过程包括初步审查早期公开实质审查,获得权利后,专利权较为稳定,保护时间为20年.
实用新型:审查周期较短,仅需形式审查(初步审查),审查合格后即进入授权阶段,不需要公开.但由于不经过实质审查,专利性的条件可能不满足,因此导致授权后权利并不稳定,保护时间为10年
外观设计:审查过程同实用新型,保护时间为10年.
发明和实用新型虽然都是保护的技术方案,但是两者保护的主体并不完全相同,实用新型仅可以保护产品的结构构造,也就是说产品的组成元件以及元件之间的配合关系,发明除了可以保护实用新型可以保护的主体之外,还可以保护其它任何产品的创新或改良,比如说产品的生产方法工艺步骤技术流程使用方法用途等,这些只能用发明专利来保护.
外观设计不是保护技术方案,而是保护外形,没有功能或功效的进步.
在专利侵权诉讼的时候,也有区别,在提出诉讼时,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一般需要提供检索报告,这个检索报告实际上就是做一次实质审查,如果检索报告的结论是专利性有问题的话,很难赢得诉讼,另外,如果在诉讼程序中,被告对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提出无效了,诉讼过程是要中止的,但是发明不会,不需要检索报告,一般也不会中止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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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3-28

专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