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大家!
我妈今年54岁,我爸51,他们俩都在一家国有企业(重工)上过班,而且时间都在10年左右,后来单位破产了,清算后要对职工进行安置,由于原来单位说把我爸妈的合同和档案都给弄丢了(不只是我爸妈,听说还有很多人),而且再单位破产之前,我父母已离开了那,所以社保局的说,我父母他们的工龄从96年开始算!这是为什么?
而且他们还让我们家再交6万(父母每人三万),说是补上以前的,请问这是补什么啊>?
我妈已经到了退休的年龄,说是只要交上钱,就能开退休金,但只有400多,请问这是怎么计算的?!
我爸还没到年龄退休,说出了补齐以前的,以后每年都再交5000多!担是退休金也就400多,太少了!请问,是不是宣告破产单位的退休金以后不再涨了,就是一直就是400多吗?
最后,请教专业人士,我们家有必要给我爸妈办退休吗?还是不交了,干脆把那要交的钱直接留着呢!!!请大家帮忙分析一下!
请回答确切,真实,权威!
我会追加分数!
不胜感激!
我妈今年54岁了,他们说我妈已经超过年龄4年了,说不给办了!请问我们还能采取什么措施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