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21-12-03
经济补偿金不得按最低工资计算,按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这个在《劳动合同法》中有规定,如下: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2个回答 2021-12-25
工资的补偿并不是按照员工的最低工资来计算,是按照员工最后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来计算。
如果这12个月你加班比较多,工资比较高,那您的工资补偿的基数就大。
第3个回答 2021-07-16
你说这个应该是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吧,不是按最低工资算的,是按解除劳动关系前12个月平均工资计算,法律规定是按应得工资计算,但是司法实践中也有按实际发放工资计算的。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4个回答 2021-07-16
劳动法有规定,如果员工解除劳动合同之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那么就按当地的最低工资补偿。如果高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那么就按解除合同前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标准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