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在消费过程中,哪些条款属于“霸王条款”?

如题所述

我们都知道,每年的3月15日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可是在平常的消费过程中,我们会经常遇到许多各式各样的“霸王条款”,那究竟哪些条款属于“霸王条款”呢?

一、房屋买卖格式条款:双方业主、客户及近亲属、朋友、同事的签字视为本人签字认可。"

专家审查意见:合同必须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只能由当事人自己签署。由他人办理的,必须有当事人出具的严格明确的授权。如果没有授权合同,其有效性待定,必须由委托人批准。委托人拒绝追认的,合同无效。专家举例说明,如果一个人的房子,经他的近亲属、朋友、同事签字后,就可以卖给他,就视为他的同意,那么任何人的房子都有可能随时被“同意”出售,这在法律上是不可行的。

二、关于房屋中介公司提供的中介服务合同:房主和客户通过中介以外的渠道看房无效

专家评审意见:这是中介公司提供中介服务合同时常用的条款,也是中介公司通常所说的防跳单协议。消费者应该有权选择自己的服务。管家可能通过“我爱我家”来了解房屋的基本情况,但选择“领房”,这是消费者的选择;当然,中介公司的合法权益也受法律保护。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如果中介公司最终没有促成购房合同的成立,仍可以要求当事人支付从事中介活动所必需的费用。

三.关于汽车销售:如果汽车因经销商原因发生交通事故或其他车辆损坏,经销商应免费维修,但买方不得要求退货或更换汽车

经销商给出的解释是,二手车和新车价格相差很远,一旦退货,会涉及到购置税、保险、车牌等一系列后续问题,修车比退车对双方都有利。

所以,以上三款“霸王条款”你get到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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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3-16
例如,捆绑销售,当我们想购买一件商品,商家就规定你必须购买另一件商品才行;还有我们进去饭馆,餐馆里面贴着谢绝自带酒水,这就是剥夺了顾客的权利,是一种典型的霸王条款。
第2个回答  2021-03-16
比如有些货物售出概不退换,而商家也不提前告知,出了问题后由消费者自己解决,或者有一些电器家电没有保修期,也是售出,概不退换,出了问题商家不负责任。
第3个回答  2021-03-16
比方说在健身房或者泡温泉的时候遗留在更衣柜的物品就被认为是遗弃物品,不给退还。有的餐厅,宾馆都设置最低消费,带酒水去酒店需要开瓶费等。所以我们维护自己的权益
第4个回答  2021-03-16
我们在消费的过程中,销售伪劣产品,销售不合格的产品,虚假宣传,夸大使用效果,不进行退款退货等,这些条款都属于霸王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