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物流公司的,主要运输线路是四川成都发到甘孜州一个县城,货物主要是该县城街上商家的零担货物。该县城的货车车队强制让我们公司签署运输合同,以后我们公司的货物均由该车队派车装货。该车队成员都是藏族人,少数名族,又都是本地人,我公司报警无果被迫签了合同。。。
本月该车队派车在我公司装货,到达目的地之后其他货物都卸完了,车上只剩下两吨多玻璃,由于玻璃是易碎品,我们公司不负责装卸,货单上也是写的货主自提,以前也运过很多次都是自提的。 然后驾驶员将车开到货主仓库门口由货主组织员工进行卸货,在卸货的途中车子后面另外两车发生车祸,交警赶来让货车驾驶员挪下车以免照成交通拥堵,本来玻璃在卸货前是用绷带打牢固了的,卸货时解开了绷带,驾驶员挪车时一个员工在车厢内撑着玻璃,车子挪动的时候玻璃倒塌压死了这个员工。。
现在该县城安监局已经通知我们公司了,还说我们公司责任最大,但是现在还没有出事故认定书和责任划分。我就想问下这个属于什么事故? 我们有责任吗? 还有那个员工的丧葬费用由谁来先垫付?
现在该县城有关部门没有下事故认定和分配责任,但是我觉得我们公司没有责任,驾驶员不是我们公司人员,车辆也不是我们公司的。 他们事故认定书也没出,也还没有分配责任,就让我们先给丧葬费用。。
追答在没有搞明白事故责任方前拒绝垫付一切费用,争取一切事实有利条件,详细情况必须到当地律师事务所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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