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私企上班从2008三月年到2013七月。公司一直未买社保。在2013年因为我娃娃要上学,需要社保证明,老板就从2013年8月开始给我缴纳社保。但是在今年(2015年五月)我突然发现社保在2014年六月断掉了。公司就一直未给我缴纳。我现在的心情很烦躁。心情很不好,不想干了,如果我坚决辞职。我通过法律的渠道得到什么样的补偿?值得说明一下:我们这公司就俩个人。没有工服,没有工资条,没有公司标牌。等于说什么也没有。每月的工资都是以现金的方式支付。请教下大家了。我该怎么办? 给我出出主意,麻烦请给我详细点,很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