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机关事业单位都给报销取暖费

听说取暖费又要涨了,哎对于我们这些打工的有赚不了几个钱的人真是要了命了,看着人家涨工资没我们的份,物价上涨我们确是逃不过.
机关事业单位的取暖费基本都是百分之百的报,费用涨不涨他们连眼都不眨,可是谁又为我们打工一族的利益着想呢,二十多岁不到三十刚刚结婚房子是父母攒了大半辈子的钱买的,工作又不算稳定,又有了小孩子,都是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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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职工冬季取暖补贴等税前扣除问题的批复》(国税函〔1996〕673号)规定,对企业职工冬季取暖补贴、职工防暑降温费、职工劳动保护费等支出,税法规定允许扣除。但由于各地、各行业、各企业的情况不同,目前在税法中规定全国统一适用的扣除标准尚有困难。

国家规定供暖费的收取如下:

1、国家规定,尚未安装取暖设备的可以不用缴纳取暖费,但是一般统一管理的小区,会统一安装;

2、取暖费的收取一般是按照小区规定的费用来算,和物业费一样,只要房屋产生相关费用,不管住户是否居住,都要缴纳;

3、一般暖气费不同地方的价格和收取方法不一样,以月为单位、以季度为单位、以年为单位都是可以的。一般暖气费是按照房屋面积征收的。每个月每平方米的价格也不是很高。

扩展资料

根据《办法》规定:凡家住本市且具有本市城镇居民户口的职工,其住宅经职工所在单位核定符合房改政策规定、没有集中供暖设施且采取清洁能源分户自采暖方式的,凭核对证明发给职工住宅清洁能源分户自采暖补贴。

《办法》还解释说清洁能源分户自采暖方式,是指来新建居民住宅竣工时,按照规划设计要求,或旧有居民住宅按照大气治理统一改造要求,每户单独采用燃气、电、燃油等清洁能源的冬季采暖方式(使用煤炉的除外)。

自采暖住宅证明:

负责新建居民小区或旧有居民住宅管理的单位(房地产开发商、物业管理部门、产权单位,以下简称物业管理单位),其管理的小区或住宅采用清洁能源分户自采暖并符合补贴范围界定条件的,须按如下程序为所属居民住宅办理确认手续:

1、物业管理单位到所属区县的供热行政管理部门提出核对申请;

2、经区县供热行政管理部门对建设或改造的批准文件以及现场核对后,报市市政管委供热管理部门备案;

3、物业管理单位向自采暖居民住户发放由区县供热行政管理部门和该物业管理单位共同认可的核对证明;

4、自采暖居民住户需凭本市城镇居民户口和房屋承租或产权所属的法律文书,到所属物业管理单位,领取核对证明。北京市财政局强调说,制发核对证明的行政部门及物业管理单位不得收取任何费用,同时主管部门对核对证明应该每个采暖季核对、发放一次,核对证明复印无效。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取暖补贴

参考资料来源:浙江省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职工冬季取暖补贴等税前扣除问题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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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07
我是吉林省辉南县的一个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我参加工作10多年了,从未享受过取暖费报销待遇,直到现在我们也仅仅是每年补助32元,现在我们家这的工资也很低,事业单位人员一月也就1300元左右,但是取暖费听说2008年要涨到30元左右,单位还不给报销,如果不要供暖还要交一部分余热费,对了,我家那年刚买新楼第三年,就被以管道老化为理由强行改了供热管道,而且每平方米还收了15元的改造费,你不改就不给你供热,我家这冬天零下三十多度,能不要供热吗?嗨!!这都是官商干的好事啊!!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