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瓶车追尾汽车谁的责任

电瓶车追尾汽车谁的责任

按照问题所述,是机动车的责任。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五十七条:驾驶非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应当遵守有关交通安全的规定。非机动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

第五十六条 第二款:在道路上临时停车的,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第五十八条: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十五公里

参考解决方法:

1、和汽车车主协商;

2、协商不成,让法院来判。

3、如果自己解决不了这件事,可以当地请一个律师来帮助您。

扩展资料:

以下十六种情形通常将被确定为全部责任:

1、追尾碰撞前车的;

2、变更车道发生事故的;

3、倒车、溜后发生交通事故的;

4、从路外或非机动车道驶入机动车道发生碰刮的;

5、绿灯放行或没有信号灯控制的路口转弯车未让直行车的;

6、进入环行路口的车未让驶出或在环行路口内行驶的车辆的;

7、跨越道路中心实线或者隔离实线发生事故的;

8、逆向行驶的;

9、右侧超车发生交通事故的;

10、超越前方正常掉头、左转弯、超车的车辆时发生碰刮的;

11、冲红灯发生交通事故的;

12、有禁止掉头标志、标线的地方以及在人行横道、桥梁、陡坡、隧道掉头发生交通事故的;

13、碰撞依法可以暂停、停放的车辆的;

14、开关车门造成交通事故的;

15、机动车进出停车场或停车泊位时与正常行驶的车辆发生事故的;

16、单方发生交通事故。

参考资料:

道路交通安全法-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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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1-08

电瓶车撞汽车责任认定

第2个回答  2019-07-30
这个不好说,得看当时情况,按理说电动车追不上汽车,但人家汽车己经站那或基本没动那也算追尾,唯一有利于电动车的就是汽车倒车或变道急停。
第3个回答  2017-06-04
电瓶车和机动车相撞的责任划分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划分,道路交通安全法对于机动车和非机动车事故责任认定是这样规定的: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本回答被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