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身份证2018年11月到期 最早可以提前几个月重新办身份证?

如题所述

可以提前三个月办理,就是指:2018年8月之前就可以去办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五条的规定:公民应当在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之日的3个月前申报换领新证,户口登记机关应当在旧证有效期满前将新证发给本人。

根据这条细则,你可以随时去重新办理身份证。

申领和补办换身份证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申请人的居民户口簿(验原件);

2、申请人原申领的居民身份证(没办证和遗失证件的除外);

3、申请人的《数码照相回执》(新办证或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的提供);

4、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派出所户政室打印)

扩展资料

身份证的使用:公民在办理下列事务,需要证明身份时,可以出示居民身份证:

(一)选民登记;

(二)户口登记;

(三)兵役登记;

(四)婚姻登记;

(五)入学、就业;

(六)办理公证事务;

(七)前往边境管理区;

(八)办理申请出境手续;

(九)参与诉讼活动;

(十)办理机动车、船驾驶证和行驶证,非机动车执照;

(十一)办理个体营业执照;

(十二)办理个人信贷事务;

(十三)参加社会保险,领取社会救济;

(十四)办理搭乘民航飞机手续;

(十五)投宿旅店办理登记手续;

(十六)提取汇款、邮件;

(十七)寄卖物品;

(十八)办理其他事务。

参考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政府-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4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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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7-08-28
2018年8月
可以提前三个月办理,还可以按照身份证丢失随时补办。
因为身份证有最长三个月的制证周期,提前三个月办理,正好新证办好,旧证过期上交,不耽误使用,这样就不会造成身份证空档期,如果旧证过期,新证又没下来,那样耽误使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第十一条规定: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