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架用啤酒瓶致伤,右脸颊(鬓角处)有约5-10厘米,缝了15针,但是事后又拆线了(因为用的不是脸部专用的线,所以拆掉)。算不算毁容?轻伤还是重伤?怎么定罪?最重、最轻分别是怎么处罚?是治安处罚条例里的 还是刑法里的 还是属于民事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