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驾车在国道行驶,前方一辆农用车在未打转向的情况下渐渐驶入左侧车道(并未完全进入左侧车道),刚好左边有个加油站,我以为他要进站加油,遂鸣笛在原右侧车道超车,谁知这厮其实是想右转,往左只是找点转弯半径,然后在未打转向灯的情况下突然右转,正好和我的车前侧发生碰撞,请问这种情况下是谁的责任?或者谁负主要责任?谢谢!
前车未打转向灯突然转向,后车超车发生碰撞,如果前者已经完全并线,则属于后车的全部责任。具体责任划分是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七条 机动车超车时,应当提前开启左转向灯、变换使用远、近光灯或者鸣喇叭。在没有道路中心线或者同方向只有1条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前车遇后车发出超车信号时;
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应当降低速度、靠右让路。后车应当在确认有充足的安全距离后,从前车的左侧超越,在与被超车辆拉开必要的安全距离后,开启右转向灯,驶回原车道。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政府网——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