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山东大学威海分校的学生,以旅行社的名义(实际上是和旅行社签的合同,负责给学生订火车票,我在威海,但是需要给学生订烟台和青岛的火车票),拿到票以后要把学生送到烟台和青岛的火车站,需要包车。我们包车要从公交公司包车,然后我们给学生买保险,在送往烟台和青岛的过程中假如出现交通事故,责任应该怎么认定呢?假如没买保险责任由该怎样认定呢?想要专业人士来回答!越详细越好,不会的话不要扯淡!答案好的话会追加至少2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