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号GP充电电池,其中一个用数字表测短路电流为0,是不是已经永久损坏了,还是可以恢复的?奇怪的是,同一副的另一个电池的短路电流(约5A)反而比另一幅GP同容量的电池(>4A)更大,怎么回事啊?(两幅电池从来没有混用过)最后一个问题是,一副中剩下的这个电池可否再新买一个电池,两个作为一副使用,还是只能丢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