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修基金每个月都交吗

如题所述

维修基金是一次性收取的,不是每年都交。

维修资金由该物业内的业主共同筹集,业主按照缴纳比例享有维修资金的所有权,但使用权归全体业主所有,单个业主不得向银行提取自己所有的维修基金部分。维修资金与具体房屋相结合,随房屋存在而存在、灭失而灭失,不因具体业主的变更而变化,因房屋产权变更成为新业主时,维修资金也应经旧业主更名为新业主名下。
维修基金一般来说,业主应当在房屋交房前,就应当将房屋维修基金交纳。如果是首期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的话,业主是可以直接存入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专户。当然也可委托开发商进行缴纳,开发商会受到业务的委托以及房屋维修基金之日起30日内,就应该将代交的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存入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专户。
另,建设部和财政部165号令《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对维修基金缴纳的比例进行规定,商品住宅的业主、非住宅的业主按照当地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5%至8%缴纳;出售公有住房的,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房改成本价的2%。

一、房屋维修基金什么时候交
房屋维修基金在缴纳的时候,一般都是在房屋交房之前进行缴纳,如果是首期房屋专修维修基金的话,可以直接存入专户里面,如果觉得妻子缴纳比较麻烦的话,也可以委托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代交,在进行代缴的时候,需要在30日内将维修基金存入账户中,购房者在缴纳房屋维修基金的时候,需要根据相关规定进行缴纳的,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5%至8%。买房都是需要缴纳维修基金的,是由全体业主缴纳的,属全体业主共同所有,由业委会行使管理权利。但是如果是购买二手房的话,因为房屋维修基金是实行“钱随房走”的原则。所以如果原房主已经缴纳齐了维修基金的话,那么在房屋所有权发生转让时,原户主应当向新户主说明维修基金交存和结余情况并出具有效证明,同时该房屋分户账中结余的维修基金随房屋所有权过户给新户主。
二、新房契税和维修基金什么时候交
房子契税交纳期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法令》第八条规则,“契税的交税责任产生期限,为交税人签定土地、房子权属改变合同确当天,或许交税人获得别的具有土地、房子权属合同性质凭据当天。”
契税的交纳期限依据买房的付款办法不一样分为以下几种状况:
(一)一次性付款:需在签完购房合同后一个月内交纳完毕。
(二)按揭/公积金贷款:需在处理完按揭手续,签完典当合同后一个月内交纳完毕。
(三)分期付款:需在签完购房合同后一个月内交纳完毕。
如未依照请求期限交纳契税,逾期交纳会收取滞纳金。每天的滞纳金=应缴契税额*万分之五。
通常状况下,公共修理基金的收取规范由各地房地产行政主管机构依据本地实践断定,是依照买房人的总购房款的2%至3%份额交纳,收取的公共修理基金归于小区业主,其不计算于房子的出售收入。
业主应当在房子交房前,交纳房子修理基金。首期房子专项修理资金,业主能够直接存入房子专项修理资金专户,也能够托付房地产开发公司代交。托付房地产开发公司代交的,房地产开发公司应当自收到房子修理基金之日起30日内,将代交的房子专项修理资金存入房子专项修理资金专户。
三、购房维修基金缴纳标准
商品房销售时,购房者与售房单位应当签定有关房屋维修基金交缴约定,购房者应当按购房款2-3%的比例向售房单位交纳房屋维修基金。首期专项维修资金交存的现行标准为:高层(含带电梯的多层)90元/平方米、多层(含别墅)50元/平方米。
《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第五条商品住房在销售时,购房者与售房单位应当签定有关维修基金缴交约定。购房者应当按购房款2-3%的比例向售房单位缴交维修基金。售房单位代为收取的维修基金属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不计入住宅销售收入。

综上所述,房屋维修基金一般在购房人认购商品房后,与首付一起缴纳,维修基金只需要缴纳一次即可终身有效,对房屋日后的修缮具有保障作用。

【法律依据】:
《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第五条商品住房在销售时,购房者与售房单位应当签定有关维修基金缴交约定。购房者应当按购房款2-3%的比例向售房单位缴交维修基金。售房单位代为收取的维修基金属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不计入住宅销售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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