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蒂芬金与艾伦坡

他们两个人的最大不同是什么?

要是能分别介绍一下他们的风格就更好了!

(中英文的都无所谓啊!)

  史蒂芬·金简介
  斯蒂芬·金1947年出生于美国缅因州一贫困家庭。在州立大学学习英国文学。毕业后因工资菲薄而走上写作之路。70年代中期声名渐起,被《纽约时报》誉为“现代恐怖小说大师”。自80年代至90年代以来,历年的美国畅销书排行榜,他的小说总是名列榜首,久居不下。他是当今世界上读者最多、声名最大的美国小说家。他的每一部作品,都成为好莱坞制片商的抢手货。1979年,在他32岁时,成为全世界作家中首屈一指的亿万富翁。
  今天,他的每部作品的版税,均逾千万美金之巨。
  金的作品,超越于传统的恐怖小说。他不靠具体的意象来获得恐怖效果,而是通过对事件气氛的营造来震慑读者。金用他那魔鬼般的手指一拨,所有紧绷的心弦都为之轰响,在一阵惊悸又一阵心跳中,带你进入颤栗的深渊。
  “对我来说,最佳的效果是读者在阅读我的小说时因心脏病发作而死去。”-斯蒂芬·金
  对于史蒂芬.金(Stephen King)这个名字,早已不陌生了。任何一个美国娱乐界影响力榜,或者每一年的文艺界富豪榜上都有他的大名,而且必然名列前茅。年初,这位当今全球最成功的畅销书作家在接受《洛杉矶时报》采访时却表示,在完成手边的写作计划后,年底将正式封笔。这个消息虽然令众多读者泄气,但并不令人震惊,史蒂芬.金欲收山的意图曾不止一次向新闻界透露过。其最大原因是想在颠峰时终止写作生涯,而不是在状态、销量、名声一路下滑时“恶梦般的结束”。当然史蒂芬.金在内心深处仍有无法言说的心事,那就是他十分渴望成为马克.吐温式的大作家,但不管他如何努力,人们总是称他为“恐怖小说家”——无疑,这令他异常沮丧。
  史蒂芬.金的离去,我们不仅将读不到他的小说了,而且也将看不到根据他的新作改编的电影了。以往,他的每一部小说几乎都曾搬上过银幕。据说,论原著被改编为影视剧的比率,史蒂芬.金可以排第二,第一则是莎士比亚。的确很多人虽然没读过他的书,却为他的电影痴迷过,其中最著名的是《肖申克的救赎》,最伟大的是《闪灵》,还有许许多多……本文将对根据史蒂芬.金小说改编的经典影片,沿着主题的线索做一个巡礼,或许也可当作你观看“惊悚片”和“悬念片”一个藏宝图。编辑本段史蒂芬·金作品评论
  1973年的春天,妻子妲碧莎从家里的垃圾堆中捡到史蒂芬.金遗弃的一叠旧稿,她觉得故事很不错,于是劝说丈夫润色一下拿到出版社试试。结果这本处女作总共卖出了230万册,从此辞掉中学教师的工作,成为职业作家。这本名为《魔女嘉莉》(Carrie)的小说紧接着被效法希区柯克的大导演布莱恩.德.帕尔玛拍成了电影,这也是史蒂芬.金第一次与影视沾上边。主角嘉莉是一个晚熟、孤僻的女孩,母亲的宗教狂热使她备受邻居与同学的歧视和嘲笑,然而谁也不知道她是一个拥有魔力的孩子。初潮使得嘉莉受到严重惊吓,母亲认定邪恶降临,强迫她认罪,嘉莉的压抑与悲愤在学校舞会上彻底爆发。为了捉弄他,同学与老师特地邀请鼓励她站到舞会皇后的舞台上,却被一盆猪血临头洒下。嘉莉忍无可忍终于魔性大发,将舞会化作火海,所有向那些嘲弄过她的人开始了无情报复。
  在史蒂芬.金的故事里,常以受到社会与家庭不公对待的孩子为主人公,这完全来自其本人的经历。史蒂芬三岁时父母离异,与哥哥由母亲抚养成人,而收入仅是母亲在一家智障收容所的工作所得。故此,史蒂芬贫困凄惨的童年在他日后的创作中屡屡出现,也可想见他本人在少年时代对外部世界是怀着一种惊恐与怨恨的心态。1984年,琳达.汉密尔顿出演了由史蒂芬.金的得意之作改编的《玉米田的小孩》(Children of the Corn),影片里一群邪教的青少年,专门杀害成年人,用他们的血祭奠自己的神。这个故事也来自于未成年者对成人世界的反抗、报复心理。恐怖片大师约翰.卡彭特在1983年执导他的作品《克里斯汀》,同样也是讲述高中生阿尼因呆板懦弱经常被同学欺负,在买下一辆名叫克里斯汀的不祥的老车后,他开始变得暴烈,向以往亏待过他的人实施报复,最终因罪恶走向毁灭。影片成为青春恐怖片的经典之作。
  2001年9月,由史蒂芬.金的最新小说《亚特兰蒂斯之心》(Hearts in Atlantis)改编的影片上映。小说原本写了五个萦绕着越战回忆的故事串连起来,背景是令史蒂芬.金本人十分着迷的五六十年代。影片则取材于第一个故事,编剧是曾改编过史蒂芬.金作品《危情十日》的威廉姆.古德曼。同样,11岁小主人公鲍比来自一个单亲家庭,母亲刻薄自私从不满足他小小的心愿。然而他最终从由安东尼.霍普金斯扮演的神秘老人泰德那里找到了属于自己的亲情。在这位具有超能力的老人的帮助下,鲍比拜托了终日欺负他的大孩子,并获得了女孩凯洛尔的好感。尽管影片没有过多悬念,但突出的温情亲切倒正是史蒂芬·金这位“恐怖小说之王”最被人忽略的另一面。
  在此主题与风格下的“史蒂芬.金电影”中,《伴我同行》(Stand by Me)无疑是最优秀的。史蒂芬.金本人从不掩饰对这部影片的喜爱,他认为“这是罗伯.雷纳导演的最杰出、最震撼人心的作品。我喜欢它是因为看影片时,能感觉到当初写作时的心情。”这部电影改编自他的小说《尸体》(The Body),讲述日后成为作家的戈迪在12岁时与三个死党克里斯、泰迪、维恩一起去寻找一具同龄男孩尸体的故事。在两天的长途跋涉中,戈迪终于找回了即将失去的自我。值得注意的是,故事里的四个小孩的家庭都不幸福,他们都受到学校、家庭,以及比自己年长的孩子的忽视或欺辱,这些无疑都是原著作者史蒂芬.金的亲身体验。影片的成功不仅来自风格清新自然,而且剧本改编也极为吸引人,片中五十年代的流行歌曲也适当地烘托了时代气氛。这也是最为特别的一部“史蒂芬.金电影”。
  “灵异”无疑是史蒂芬.金中推动情节、渲染气氛的最重要因素,当然在寻常恐怖气氛中,他特别喜欢运用类似古典音乐中“华彩”的出奇片段。他在点评1985年里维斯.提古执导的自己原著的影片《猫眼》(Cat's Eye)时大发牢骚:“原本影片的第一个镜头是茱儿.巴莉摩端着机关枪在房间里追杀她的猫。太精彩了,绝对是神来之笔。可导演坚持把它剪掉!真是个败兴鬼!”的确里维斯.提古没能营造出太好的惊悚气氛,尽管这部三段式影片每段故事都十分出众。比如第一个讲述詹姆斯.伍德与一家戒烟公司签约,这家公司的规矩是一旦签约绝无反悔,以后只要你吸一口烟,全家就会惨遭电击——究竟是这个公司眼线四布,还是有灵异窥视,各种奥妙的确抓人。
  1989年玛丽.兰博特导演了史蒂芬.金的《宠物坟场》(Pet Sematary),史蒂芬回忆说“当时评论家恨透了它。其实它完成了它所有的任务——吓死观众而已。”这确实是一部够下人的影片:克瑞德一家搬到郊区居住,在屋后有一处动物坟场,但没有人愿意谈起。有一天,克瑞德的猫遇到车祸丧生,邻居才告诉他那片坟场有着起死回生的能力。克瑞德一家决定去尝试,果然,他们的猫活着回来了——但,回来不仅仅是一只猫。影片运用“邪灵”的说法,制造恐怖情节,当然其中的寓意就是,人无论如何不能违背自然法则,不如必遭报应。加拿大人大卫.柯能堡是营造恐怖、惊悚效果的高手,而且很少运用刺激的视觉效果。他在1983年拍摄了史蒂芬.金的小说《死亡禁地》(The Dead Zone)。主人公强尼发生车祸,昏睡五年后醒来发现自己拥有了超能力,他可以借助接触别人的手来遇见未来。原本用此来惩善除恶的强尼却发现自己必须独自背负着十字架生活下去。同样一个主题出现在,1999年的《绿里》(the Green Mile)中,在这部长大3小时的影片中,天性善良又洞察世事的黑人,在运用超能力帮助世人之后,最终不堪忍受精神的折磨,自愿选择了死亡这一解脱的方式。而汤姆.汉克斯也因长生不死而忍受着送走一个又一个亲友的痛苦。史蒂芬.金的观点仍然是自然法是无法抗拒的,不然是祸而非福。
  《绿里》由于过分“神化”史蒂芬.金的小说,在人物刻划与情节铺垫上机心过重,使得影片拖沓冗长难以忍受。导演法兰克.德拉邦特据说是“史蒂芬.金专业户”,他在1983年的处女作就是改编自史蒂芬.金的小说《房间中的女人》(The Woman in the Room)。1994年他拍摄了第二部作品,《肖申克的救赎》(The Shawshank Redemption),又被翻译为《刺激1995》(1995年在香港上映)。史蒂芬.金说:“一切都很完美——我没像传说的在影片结束时嚎啕大哭,但眼眶确实有点潮。”
  这的确是一部激动人心的作品,至今仍然是“影迷心中永恒的经典、电影论坛里不过时的话题、影碟店内的畅销货、权威电影网站IMDB上的前三名。”影片关于救赎的论点已经被探讨的差不多了,而就普通影迷来说,《肖申克的救赎》不仅在结尾提供了一个伟大的悬念,而且对人物的刻划、男性友谊的描绘,以及对希望永不磨灭的书写。很多人甚至将堤姆.罗宾斯在广播室播放莫扎特的片段当作讴歌美好人性的最伟大的场景。影片中那个“太平洋上没有回忆的小岛”,也成为人们希望的象征地。就一部通俗剧来说,产生如此之大的影片不仅在导演叙事手法的娴熟煽情,而且史蒂芬.金的确提供了一个出色的模板——一个囚犯在看守极其严密的监狱里,是如何利用一只小凿子,花19年时间挖地道逃出去。
  甚至由于《肖申克的救赎》过于轰动,史蒂芬.金曾信誓旦说,为保有美好记录,以后绝不再写监狱小说。然而过了几年,德拉邦特仍然没有影片拍,史蒂芬只得破例并一连写成了六本有关“绿里”死刑狱所的畅销小说。然而影片没有能够取得预期的效果,史蒂芬.金在那一年也遇到了车祸,令他对人生改变了看法,逐渐萌生退意。而德拉邦特也与“史蒂芬.金的监狱”告别,去筹拍《电影人生》了。
  1997年,马克.巴维亚这位年轻导演也借助史蒂芬.金的作品,成为引人注目的新锐导演,他改编的是《夜月风高》(Night Flier)。一家小杂志的记者理查为了与同事竞争,决定追踪报道一名利用私人飞机连环杀人的凶手,然后他欲制造耸动效应的心理,促使他越来越怀疑那个凶手是吸血鬼……真相大白后,理查对人说“千万别相信你所写的事实,也千万别写你所见的事实”。其实这是史蒂芬.金作为一个作家(他也曾是小报的撰稿人),对媒体的反讽,更重要的是,你可以看出一个作家面对生活压力,心理的无形恐惧如何逐渐化作来自外部空间的幽灵。“魔由心生”的主题,是史蒂芬.金小说中并最为出色的设计。而主人公的作家身份也常常出现在他的小说以及电影中。
  《闪灵》(The Shining),这部最伟大“史蒂芬.金电影”在1980年,被斯坦利.库布利克这位“天才的混蛋”拍竣。但史蒂芬.金甚至从来没有这样承认过这是一部“史蒂芬.金电影”,他认为库布利克完全窜改了他的原作,因为在影片最后,库布利克让主人公作家杰克杀死黑人厨师后,用利斧疯狂砍杀自己的妻儿,却被冻死在迷宫中。而在小说中,杰克并未杀死任何人,留下一个光明的尾巴。史蒂芬.金认为库布利克是在用他的小说“蓄意伤害观众”。无论如何争议,《闪灵》作为一部艺术恐怖片,无疑是经典的。他拍出了人类在生存压力下、彼此无法沟通下的精神变异,直至毁灭。主人公杰克的身份是业余作者,正在为家庭生活和个人事业而苦恼——这也恰恰是史蒂芬.金曾几何时的真实写照。库布利克在视听语言上的高超运用使得其它“史蒂芬.金电影”显得有些不足道。尤其是用低机位高速摄像机追拍杰克的儿子在诡异无比的地毯上骑车的镜头显足了天才本色。
  影片里最显露心理恐怖之处莫过于,妻子乍见杰克日夜打印的小说稿纸上竟然一行行全是“只会工作不会娱乐的杰克很快就要发疯”!观众的凉意怎么不从足底生起,而这恐怕也是史蒂芬.金在未成名前的焦虑、绝望心态的抒发。而影片中与杰克喝酒的幽灵则可以当作是他创作出来的——作家由此受到内心与外界的双重折磨而终究崩溃。与本片可对照观看的是有凯西.贝茨叹为观止的表演的《危情十日》(Misery)。影片讲述的是作家与读者间的惊悚故事。
  在1990年的《危情十日》里,书迷安妮在大雪中救起了她崇拜的作家保罗.希尔顿,并将他带回家修养腿伤。希尔顿为写出真正的小说,让他连载小说的主人公米塞罗死去,安妮勃然大怒,烧毁了手稿,令无法行走的希尔顿重写。当希尔顿发现她与小说中的人物描写有丝丝关联后,安妮更将他的踝关节敲碎!最终希尔顿终于将最后一部分写完,并让米塞罗死而复生。当安妮欣喜若狂时,希尔顿自己将手稿烧毁以示报复……从这个故事里,不难发现史蒂芬.金内心深处于读者的对立,他渴望做一个“真正的作家”,他诅咒读者们的无的束缚,他却也无法接受库布利克式的残忍结局——于是,作家、人物、读者,三者在冥冥中纠缠者,相互伤害,无休无止,对于史蒂芬.金的创作生涯来说,这是“惊悚”最大的心理源泉。
  最近有记者问史蒂芬.金:“你认为上帝是好人还是坏人?”他说:“我想他还算可爱。毕竟我们半个世纪多只被原子弹炸过一次。”据说在《闪灵》的拍片期间,库布里克曾经在凌晨三点打电话问史蒂芬.金:“你相信上帝吗?”,那一次没有人知道史蒂芬.金的回答。

  埃德加·爱伦·坡(Edgar Allan Poe),[爱伦·坡],十九世纪美国诗人、小说家和文学评论家,在世时长期担任报刊编辑工作。其作品是在任何时代都是“独一无二”的风格。语言和形式精致、优美,内容多样。侦探小说鼻祖、科幻小说先驱之一、恐怖小说大师、短篇哥特小说巅峰、象征主义先驱之一,唯美主义者。受到过爱伦·坡影响的主要人物有:柯南·道尔、波德莱尔、斯特芳·马拉美、儒勒·凡尔纳、罗伯特·路易斯·斯蒂文森、希区柯克、蒂姆·伯顿、江户川乱步等。爱伦·坡最著名的文艺理论是“效果论”。坡力图在自己的作品中先确立某种效果,再为追求这种效果而思考创作。他在《怪异故事集》序中称“自己的作品绝大部分都是深思熟虑的苦心经营”。
  爱伦·坡(1809~1849)、安布鲁斯·布尔斯(1842~1914?)和H.P洛夫克拉夫特(1890~1937)并称为美国三大恐怖小说家
  人物评论
  一八四八年九月,坡到普罗维敦斯向一个比他大五岁的寡妇莎拉·海伦·怀特曼求婚,她对文学也很感兴趣,他在一八四五年认识她以后,不时互通诗文。但女方家庭竭力反对,坡追求未遂,十一月间他买了鸦片,到波士顿企图自杀,没有死成反而大病一场。复元后他继续追求,怀特曼太太答应只要他戒酒就同他结婚。谁知临近喜日,他听了几个青年怂恿,又喝得烂醉,怀特曼太太受到多方面的压力,只得取消婚约。坡气愤之下发誓今后决心不再同任何爱好文学的女人来往。曾几何时,又向另一位有夫之妇南茜·里奇蒙太太(安妮)和纽约一个女诗人莎拉·安娜·刘易斯表示爱意,都未成功。不久,他到里奇蒙和诺福克讲课,不意竟遇到少年时代的情人莎拉·爱弥拉·罗埃丝特,当时她已成富孀。他丧偶之后十分苦闷,急需异性安慰,便向她求起婚来,她也欣然同意。九月二十七日,他回纽约准备婚事,并决心戒酒。
  不料到了十月三日,他又喝得酩酊大醉,倒卧巴尔的摩街头,人家把他送往华盛顿大学医院,他一直人事不省,等他苏醒过来,就对空胡言乱语,挣扎了四天,在十月七日清晨五时结束了这坎坷的一生。后来他被安葬在巴尔的摩威斯敏斯特教堂公墓,陪伴他长眠地下的是他的爱妻弗吉尼亚和岳母克力姆太太以及祖父大卫· 坡。
  虽然坡与世长辞了,但他并没有得到真正的安息。刚逝世两天,尸骨未寒,《纽约论坛报》就出现了一篇署名路德维希的悼文。对他极尽恶毒攻击之能事,指责他是无可救药的酒徒,毫无道德观念的恶棍,生性骄横,气量狭窄,善妒易怒,简直无一是处。说来奇怪,向坡施放这支毒箭的竟是坡生前指定的遗稿保管人鲁弗斯· 格里斯伍尔德,此人本来无才无德,偏偏对坡又妒又恨,竟借纪念之名,行抹黑之实,还乘受命编选艾伦·坡选集四卷本之际,纂改坡的书信,有些作品更出于他的伪造。坡对自己的作品原极认真,一再进行修订,但格里斯伍尔德却发表了坡未经修订,有谬误的作品,甚至以权威的身份,编写了不符事实的艾伦·坡传记,使出种种卑劣手法来破坏坡的声誉,造成不可挽回的后果,尤其在英国,多年来读者一向把格里斯伍尔德当作研究坡作品的权威作者,自然对之深信不疑。当时围攻坡的还不止格里斯伍尔德一个人。一八四九年夏间常与坡见面的里奇蒙记者约翰·丹尼尔也指责坡脾气古怪,损人利己,不讲道德,一八四五年和坡同事几月的布里格斯则说坡谈不上有什么性格,是个卑鄙小人。
  幸亏也有一些仗义执言的人士出来捍卫坡的声誉。如N·P·威理斯就说,一八四四年后他和坡结交的一两年中,看到他一贯稳重,勤勉,富有绅士风度,而且以后也没有看见他盛气凌人和心灵堕落。坡的老上司乔治·葛雷姆则说坡是个具有赤子之心的人,温文尔雅,再也没有比他更平易近人的了。他看到别人受伤害,总是勇于代人出头,的确是个正人君子。甚至和坡撕毁婚约的怀特曼太太也写了一篇答辩,题名《难道坡是道德败坏的人吗?》,痛斥格里斯伍尔德一流的无耻毁谤和捏造,以正视听。
  不管把他说成魔鬼也罢,说成天使也罢,要对他的性格和生活作风做出判断,绝对不能忽视他先天的遗传和后天的境遇,尤其是晚年身心所受到的伤害。
  就以他的酒癖来说吧,他也明知多饮伤身,几度信誓旦旦表示决心戒酒,然而总是无法摆脱这个诱惑。
  坡幼失双亲,生性敏感,从小得不到温暖和安全感,慈母的幻影一直萦回在他心头,成为他寻求心灵慰籍的偶像,再加屡遭磨难,不如意事常八九,可与人言无一二,对他来说,现实世界是不堪忍受的,他只有借助写作和酒精才能在幻想的土地上恣意驰骋。有一次他抱怨说,他的敌人把他的精神错乱归因于他的嗜酒,而不是把他的嗜酒归因于他的精神错乱,他临死前不久还说过,“我经常沉湎杯中物,但喝酒并没使我感到半点儿乐趣。我不惜生命和名声,不顾理智,一味喝酒,并非追求乐趣,而是竭力逃避令人痛苦的回忆,逃避无法忍受的孤寂,逃避迫在眼前的大限。”
  话有说回来,他决不是一个梦想家,也决不是一个真正逃避现实的人。从他努力不懈的写作态度上表现出他是讲究现实的。从他那些文学评论文章上,更证明了这点,因为只有保持头脑清醒,才能写出这麼多条理清晰,分析透彻的作品。
  在他短短一生写下的不少作品中,文学评论是很重要的一部分。当时文坛上,除了詹姆斯·罗塞尔·洛威尔之外,几乎无人可与抗衡。洛威尔一向不轻易赞扬别人,却把坡誉为“最有见识、最富哲理的大无畏评论家”。当代文学评论家埃德蒙·威尔逊也称“坡的文学评论确实是美国文坛上空前的杰作”。然而,不可忽视的是在坡早年当报刊杂志编辑时,为了换取稿费,他也写了许多糟粕,因此至今留存的只是很小的一部分精华。
  他一向主张“为艺术而艺术”。他的艺术主张几乎贯穿于他的所有作品中,包括诗歌、短篇小说和论文。在这些作品中,他声称“一切艺术的目的是娱乐,不是真理。”他认为“在诗歌中只有创造美——超凡绝尘的美才是引起乐趣的正当途径。音乐是诗歌不可缺少的成分,对诗人力求表现超凡绝尘的美尤其重要。而在故事写作方面,艺术家就不妨力图制造惊险、恐怖和强烈情感的效果。而且每篇作品都应该收到一种效果。”。
  他的独创性论文如《写作的哲学》(1846),《诗歌原理》(1850),评论霍桑《古老的故事》,评论朗费罗、柯勒律治、华兹华斯、丁尼生等人的诗歌、以及评论狄更斯《老古玩店》等的作品都显示了他的精辟见解,至今仍被视为文艺批评的典范作。
  他一生写了六七十篇短篇小说,虽然只写了四五篇推理小说,但是举世公认为推理小说的鼻祖。代表作《毛格街血案》、《玛丽·罗杰疑案》、《窃信案》和《金甲虫》都被奉为这类小说的先河,对后世起了很大影响。他在前三篇小说中塑造的业馀侦探杜宾的形象,可以说是柯南道尔笔下的福尔摩斯的前辈。据研究侦探小说的专家霍华德·海克雷夫特认为,“这个杜宾也是坡的自我理想化身,因为他自幼聪颖异常,处处想表现自己的优越,所以就把杜宾写成具有超人智力、观察入微、料事如神的理想人物,为了衬托他的了不起,又借一个对他无限钦佩、相形见拙的朋友来叙述他的事迹,此外还写了一个头脑愚钝、动机虽好而屡犯错误的警探作为对比。作案地点一般安排在锁得严严密密的暗室;埋藏赃物罪证则用明显得出人意外的方法;破案过程则用逻辑严谨、设身处地的推理(今称用心理分析学);然后有条不紊的迫使罪犯就范归案;最终再由主人公洋洋自得、滔滔不绝的解释其全过程。这已成为坡写侦探小说的模式。”而这一模式在一百四十年来已为全世界各国侦探小说家竞相师法,不少这类作品都是步他后尘,脱不了这个窠臼。甚至被称为侦探小说之父的英国作家威尔基·柯林斯那部名作《月亮宝石》(1868)裏的侦探克夫也是在坡的影响下产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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