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职权不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的是()。

A. 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
B. 选举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C. 决定同外国缔结的条约和重要协定的批准和废除
D. 批准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建置和决定特别行政区的设立及其制度

【答案】:C
本题考查宪法。
A、B、D项正确,根据《宪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三)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四)选举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六)选举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根据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的提名,决定中央军事委员会其他组成人员的人选;(七)选举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八)选举最高人民法院院长;(九)选举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十三)批准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建置;(十四)决定特别行政区的设立及其制度······”
C项错误,根据《宪法》第六十七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十五)决定同外国缔结的条约和重要协定的批准和废除······”
本题为选非题,故正确答案为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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