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我国污染防治的立法现状。

如题所述

【答案】:我国环境污染防治立法是环境法中发展得较早和较快的领域。早在20世纪70年代初,就已颁布了一系列污染物排放标准,随后又颁布了有关排污收费以及各环境污染防治的法律法规。迄今,已经颁布的专门的环境污染防治单行法律法规有:《环境保护法》(1989年12月通过);《大气污染防治法》(1987年9月通过,1995年8月、2000年4月两次修改);《水污染防治法》(1984年5月通过,1996年5月、2008年2月两次修改);《海洋环境保护法》(1982年8月通过,1999年12月修订);《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6年10月通过);《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1995年10月通过);《清洁生产促进法》(2002年6月通过);《环境影响评价法》(2002年10月通过);《放射性污染防治法》(2003年6月通过);等等。
另外,我国还颁行了大量与之相关的法规、规章。如1990年的《防治海岸工程建设项目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1995年的《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暂行条例》;1997年的《渔业水域污染事故调查处理程序规定》;1997年的《电磁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办法》;2000年的《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等。这些法规基本上形成了与环境保护法相互配套的环境立法体系,对我国环境法体系的形成也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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