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诱骗签字的欠条,怎么办?

有个朋友因为不识字,被对方诱骗着在空白纸上签字了,后来对方在上面写上了欠条,请问这种欠条有效吗?目前对方拿着这个欠条起诉了.
怎么能解决呢?
怎么样才能证明这个是在诱骗的情况下呢?

问题补充:
当时也没其他人做证,没其他证据了,上面写的担保人是受害者的朋友,他骗取了我朋友的房产证作为抵押给坏蛋(其实受害人在欠条签署的日期前20天已经去把房产证作废了),他们现在就拿这张欠条串通好了来骗我朋友的钱!

大家帮着想想还有什么办法吗?着急呀.

被骗在借条上签字可以请求撤销借条。
法律分析
被骗的情况下签字了,如果被骗一方确实有证据证明是被对方欺骗才签字的,可以直接申请向法院起诉。如果没有相关证据的,应当尽快收集证据后,再向法院起诉。被骗在借条上签字可以向法院提出撤销借条的请求,此撤销权必须是在债务人知道欺诈事实存在之后的一年内提出,否则就会认定该借条是有效的,债务到期后依旧需要按照借条的内容还钱。如果是被骗签字,双方之间没有真实的借贷关系,则借条无效,可以准备借条无效的相关证据向法院起诉,确认借条无效。在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审理过程中,法院会对形式有瑕疵的借条或者收条,结合其他证据认定是否存在借贷关系等因素综合判断双方之间是否有合法真实的债权债务关系。在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审理过程中, 法院会对形式有瑕疵的“欠条”或者“收条”,结合其他证据认定是否存在借贷关系,同时对现金交付的借贷,可根据交付凭证、支付能力、交易习惯、借贷金额的大小、当事人间关系以及当事人陈述的交易细节经过等因素综合判断双方之间是否有合法真实的债权债务关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九条 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条 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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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8-10-24
这个案子关键是证据,只要找到证据,能证明是被欺骗的,合同就无效。
建议:1、和对方谈谈,一定要秘密录音,将来能作为证据,没办法只能死马当活马医。
2、当面警告对方,他可能涉嫌诈骗罪,如果对方凭欠条取得了财务,将来可以告他诈骗罪,由公安局去侦查,他要交代如何取得钱,钱放在哪里了,给谁了,这些他如果回答不出来,没有相关证据,那么他就可能坐牢。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08-10-24
这个问题应该好解决,建议找专业的律师,他们都是有办法的。
简单说就是举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