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省级药监局机关行政受理大厅工作,可以解答你的疑问。
1、你说的注册资金我们是没有要求的,但是办理经营许可证的时候必须要有工商局的名称核准通知书,或者有原来企业的营业执照。
2、对企业法人(负责人)没有硬性的规定,只要求熟悉国家有关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法规、规章并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对本企业经营的产品质量负领导责任,且不得兼任质量管理机构负责人或专职质量管理人员。质量管理人员倒是有要求,具体如下:经营综合或专业代理的大型医用设备类、医用材料类、一次性无菌类和植入、介入及人工器官类医疗器械的企业,质量管理机构负责人应具有相关专业国家认可的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并有3年以上从事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工作的经历。专业代理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中的器械类、设备器具类、软件类、验配类的企业,质量管理机构负责人或专职质量管理人员应具有相关专业国家认可的大专以上学历或初级以上技术职称,并有1年以上从事医疗器械工作的实践经验。经营单一类别和兼营医疗器械零售药店的专职质量管理人员应具有相关专业国家认可的中专以上学历或由药品专职质量管理员兼任。
3、二类、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要到省级药监部门办理。各省级药监局网站上应该都有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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