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土地调控政策需要根据城市人口规模对用地进行审批管理,其核心是想通过人口规模的控制,引导城市化的过程和城市的有序发展。传统方法认为,人口规模与城市用地规模之间存在着正比关系,城市人口规模决定城市用地规模。
我国城市具有明显的行政等级,直辖市和省会城市不仅吸引了大量的经济发展资源,而且具有较大的管理事权,城市用地增长的需求也较大。基于此,我们试图构建如下城市用地影响因素的回归方程:
log(area)=c0+c1×log(gdp)+C2×D×log(gdp)
其中,area代表城市用地规模,gdp表示城市的人均GDP 水平, D 是虚拟变量①,分别表示不同城市职能、城市等级规模和行政等级下,经济增长水平对城市用地的影响。c0是回归方程的常数项,由于方程为对数形式,系数c1 表示经济增长水平对城市用地变化的弹性,即人均GDP 增长1%,城市用地增长c1%②;C2 是虚拟变量D 的一组系数,如果虚拟变量显著,则不同类型城市的经济增长水平对城市用地变化的弹性为c1+C2。
用城市人均GDP 表示城市经济发展水平,用城市建成区面积表示城市用地规模,虚拟变量的选取分别为:城市职能分为大型综合性城市、中小型综合性城市、工业城市、采掘业城市、第三产业为主的城市5 种类型;城市等级规模分为城市人口200 万及以上,200 万~100 万,100 万~50 万和小于50 万4 个等级;城市行政级别分为省会城市和直辖市、其他地级城市2 类。
参考资料:http://www.ebtime.net/html/fd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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