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工伤赔偿

我父亲今年45岁,10月份在厂里双腿压断了,右脚比较严重.现在虽然动了手术,但对以后的行走肯定会有影响,重活肯定是不能干了.
1:虽然厂里帮职工交了养老保险,如果以后不能再在那里工作了,可否继续让该厂交养老金?
2;如果私了,该厂应赔偿多少?
3:压断双腿后,请人照顾的费用和生活费应该由用人单位出吗?

第1个回答  2008-10-20
先简要回答你的问题:
1、如果不继续再该单位工作,该单位即无义务为你父亲继续交养老保险等;
2、私了该赔偿多少应当根据具体的伤情来看,应当以鉴定结论为准,所以任何人都无法准确回答。
3、压断双腿后生活无法自理,护理费用应当由所在单位负责(在停工留薪期内的护理费用)。

鉴于你不太懂这一方面的知识,所以对你的情况重新进行一次分析梳理。
你的问题是关于工伤的问题。此类情况应这样处理。
第一步,事故发生后,由单位申请进行工伤认定。如果单位不申请,则你父亲或其直系亲属可以在事故发生一年内申请。
第二步,在认定为工伤后,伤情基本稳定后,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包括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第三步,确定工伤保险待遇。你父亲的情况,包括:工伤医疗待遇、停工留薪(原工资福利待遇)、生活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劳动关系方面的待遇、退休后的待遇等。当然,这些待遇都要根据伤情及鉴定的情况来确定,有的要用人单位支付,有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此处无法详细回答。

你应当怎么办?
要根据情况定,如果治愈后后果很严重,那就最好不要私了并解除劳动合同。如果不很严重则是你们自己视情况自己决定的事情了,但工伤保险应当算是一个不错的选择,起码有个保障,而且这个保障可以说是来自于国家,而非原单位。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9-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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