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是刑事诉讼过程中为了保障刑事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而对犯罪嫌疑人所采取的一种强制措施。顾名思义取保候审就是犯罪嫌疑人通过缴纳一定数额的保证金或者提供符合条件的保证人保证不逃避和干扰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等候人民法院的审判。取保候审在程度上轻于监视居住、拘留和逮捕,仅适用于罪行较轻和不适于拘留的犯罪嫌疑人。
依照我国《刑事诉讼法第》第69条之规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其中结果就是三种情况,一,被公安局传唤回去,证明其本人有足以判实刑的证据,取消取保按照程序进行,二,经过补充侦察后,没有找到犯罪的证据和线索,在法庭上被当庭释放,三,取保候审在开庭当天必须到庭,被判处缓刑或是有期徒刑,首先你被取保候审,说明你的事儿不大,及有可能是缓刑甚至于免除刑罚(除非你是女性哺乳期给你办理的取保候审);其次呢在接下来的时间,你会面临公安机关、检察院的传唤,这都是正常程序。
取保后审期间,被取保人必需每月按时到公安机关报到,且不得擅自离开户籍居住地,对公安机关的电话必需随传随到,若传唤不到,可以强制拘传,甚至可以监视居住。二种结果。第一,好的结果。过去只是签个字办个手续就可以走人了。第二,坏的结果。可能因为案件情况的变化改变羁押状态,要把嫌疑人收回看守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