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迁移证上的户主或与户主关系怎么填

如题所述

法律分析:在家庭户里,都有一个户主,其他都是家庭人员,家庭人员与户主都有一定关系。在一个家庭户里,一般都由长辈担任户主。长辈中的男女都可以担任户主(夫和妻),在父母子女家庭户中,可以父为户主,也可以母为户主。在父母子女孙儿家庭户中,一般由爷爷或奶奶当户主,或外公外婆当户主。其他家庭人员与户主的关系,户主怎么称呼谁,谁和户主就是什么关系。比如:丈夫为户主,妻与户主关系就是"妻子",儿子与户主关系就是"儿子",如果有几个儿子,那么大儿子就是"长子",二儿子就是"次子",三儿子就是"三子",女儿与户主关系就是"女儿",如果有几个女儿,大女儿就是"长女",二女儿就是"次女",三女儿就是"三女"。大儿子媳妇就是"长媳",二儿子媳妇就是"次媳妇".大女婿就是"长婿",二女婿就是"次婿"。如果是爷爷奶奶为户主,对子女辈也是以上的称呼,也是以上的关系.对孙辈怎么称呼,关系也是怎样的,比如:孙子 长孙,次孙,三孙,四孙。长孙女,次孙女,三孙女,长孙媳,次孙媳等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一、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二、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三、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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