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符合办理退休的条件,员工到了法定退休年龄辞职该不该有经济补偿呢?

如题所述

职工到法律规定的法定退休年龄,假如合乎申请办理退休的条件,其实就是社保缴费满最少15年,这是不用本人主动辞职,依照劳动法的相关规定,这显然喊着劳动合同解除。只要是你合乎申请办理退休的条件,并成功了办了离休,那样职工到达退休年龄规定的当月就再也无法交纳养老保险,用人公司就需要帮助员工去当地社会保障部组织办理退休,这便意味着职工的职业发展顺利结束,马上开始新的人生,迎来退休后的生活的来临,这样的情况下是不用员主动辞职的,劳动合同书自主停止,职工只应该按照企业正常离职流程申请办理交接工作就能离开公司了。

假如职工已经达到了法律规定的法定退休年龄,但养老服务保险缴费年限不够15年,无法达到申请办理退休的条件,在这样的情况下,职工是没必要主动辞职的。假如不离职继续在用人公司工作中,依照社保法的相关规定,参保人员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法定退休年龄,社保缴费不够15年里,还可以继续交费至满15年或者转至居民养老保险。这儿所称的再次交费至满15年并没名确立一定要个人缴纳,只需都还没办退休,并没有享有社会保险待遇,和用人单位所形成的或是劳务关系,劳动合同书仍是合法的,用人公司就应该向其再次交养老保险,直至交费至满15年才行。

果达到法律规定的法定退休年龄,社保缴费都还没15年,或者用人公司并没有准时发放工资,并没有按时发放为员工缴纳保险,或是存有职工的安全性陷入困境等状况,即便已经达到法律规定的法定退休年龄,但享受不到社会保险待遇,这样的情况假如主动辞职,而且还是依照劳动法第三十八条的相关规定辞职的,用人公司并不是付款赔偿金,理应付款经济赔偿金。同时也可以规定用人公司补交在自己单位上班期内理应交纳没有交纳的社会保险。假如用人公司不予补交,也不愿付款赔偿费,能直接根据最高法院劳务纠纷司法解释三,规定用人公司赔付自已的养老保险金,而非经济赔偿金。

倘若用人公司要安按时发放给你交纳的企业员工保险的,只是因为你自己到用人公司工作的时候年纪非常大,参保时间较晚,造成你一直在做到法律规定的法定退休年龄时养老服务保险缴费年限不够15年,乃至缴费年限短一些,假如还要继续交纳下来很有可能再次交纳时间比较长,在这样的情况下主动辞职,考虑到用人公司并没有过失,常用以用人公司是不负责任付款一切经济补偿的;假如是用人公司从而达到法律规定的法定退休年龄为理由要劳动合同解除,要积极解雇你,这样的情况我的信念用人公司是理应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但是经济补偿也不高,因为在用人公司工作中的时间不长。

总的来说,职工达到法律规定的法定退休年龄离职是否存在经济补偿金,必须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假如归属于合乎办退休条件的考生,这时候劳动合同解除并没有经济补偿;假如不合乎申请办理退休的条件,但用人公司并没有过失,不会有经济补偿金;假如用人公司有明显过失,即便达到法律规定的法定退休年龄离职,用人公司也应给予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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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2-09-03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劳动者达到退休条件办理退休手续的,是没有经济补偿金的,但可以依法领取退休金,享受退休待遇。
第2个回答  2022-09-03
这个不该有补偿的,到了退休年龄退休是很正常的事情,不用补偿什么的
第3个回答  2022-09-03
确实应该要有经济上的补偿。但是,员工退休之后,本身就会有退休金,所以不会造成非常大的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