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民族的概念,最早由梁启超在其1902年《论中国学术思想之变迁之大势》的著作中提出,相关的历史学及人类学理论有费孝通的“多元一体”论,以及许倬云的《我者与他者的转化及混合》。中华民族这一政治概念在清末、民国和新中国三个时代的有着不同的定义。
1899年,梁启超在《东籍月旦》一文中,通过对欧洲世界史著作的评介,破天荒地使用了现代意义的“民族”一词。
1901年,梁启超发表《中国史叙论》一文,首次提出了“中国民族”的概念并将中国民族的演变历史划分为三个时代:
“第一,上世史,自黄帝以迄秦之一统,是为中国之中国,即中国民族自发达、自竞争、自团结之时代也”;
“第二,中世史,自秦统一后至清代乾隆之末年,是为亚洲之中国,即中国民族与亚洲各民族交涉、繁赜、竞争最激烈之时代也”;
“第三,近世史,自乾隆末年开始,是为世界之中国,即中国民族合同全亚洲民族与西人交涉、竞争之时代也”。
梁启超在这里反复用了三个“中国民族”,而且从宏观上勾勒出三个时期的不同特点,显然是经过了较长时间的思考之后得出的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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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别称
中华民族还有两个"别称",一是"中华儿女",二是"炎黄子孙"(炎帝与黄帝的子孙,或者只说"黄帝子孙")。这两种称呼有时候可以通用,都是指的中华民族。
但是大同之中又有小异,"中华儿女"之称是近代才出现的,其含义偏重于文化(是共同接受中华文化的群体);"炎黄子孙"(或黄帝子孙)之称古已有之,其含义偏重于血缘(有共同的祖先)。
有些少数民族可以更愿意接受"中华儿女"之说,不太愿接受"炎黄子孙"(或"黄帝子孙")之说。即使这些词最初都是仅仅指汉人。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民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