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面评价:三民主义在中国历史上第一次提出要在中国实施 民主立宪的政治制度和多种经济成分并存发展的经济制度,并把两者紧密结合起来。三民主义指出,真正的“民主”和“民治”,是真正“共有” 和“共享”国有公有经济利益的前提;两者结合起来,国家才有可能走向真正的繁荣富强,人民才有可能享受真正的幸福。
负面评价:三民主义也存在着历史的局限,主要表现为缺乏明确的、彻底的反帝反封建内容。不支持三民主义者的,他们认为三民主义基本上是东抄西凑,自相矛盾,思想极度混乱的产物。
三民主义由民族主义(Principles of Nationalism)、民权主义(Principles of Democracy)和民生主义(Principles of People's Livelihood)组成。
民族主义,反对满清专治和列强的侵略,打倒与帝国主义相勾结之军阀,求得国内各民族之平等,承认民族自决权。
民权主义,实行为一般平民所共有的民主政治,而防止欧美现行制度之流弊,人民有选举、罢免、创制、复决四权(政权)以管理政府,政府则有立法、司法、行政、考试、监察五权(治权)以治理国家。其核心观念强调直接民权与权能区分,亦即政府拥有治权,人民则拥有政权。
民生主义,其最重要之原则有两个,一为平均地权(实行耕者有其田),二为节制资本(私人不能操纵国民生计)。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词条 三民主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