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所有土地属于国有土地吗?

如题所述

集体所有土地不属于国有土地,我国实行土地社会主义公有制,国有土地属于是国家所有,集体土地属于集体所有。《宪法》第十条: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 一切使用土地的组织和个人必须合理地利用土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条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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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12-13
集体所有土地不属于国有土地。
具体情况如下:
1、国有土地,顾名思义就是所有权归国家所有,公民享有的只是土地的使用权;
2、国家所有的土地包括城市市区的土地,农村和城市郊区中已经依法没收、征收、征购为国有的土地,国家依法征用的土地,依法不属于集体所有的林地、草地、荒地、滩涂及其他土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全部成员转为城镇居民的,原属于其成员集体所有的土地,因国家组织移民、自然灾害等原因,农民成建制地迁移后不再使用的原属于迁移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
3、国有土地属于是全体公民,中国公民都是拥有人,国有土地属于大家所有,是人民政府代表全体公民行使所有权;
4、集体土地是农业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不是集体组织成员对土地不享有所有权,所以集体土地属于集体所有,只有集体组织代表其成员行使所有权,国有土地是出让或划拨,用在国家的经发展或者社会建设,生产制造。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第十三条  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承包,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家庭承包的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草地、林地承包期届满后依法相应延长。
国家所有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可以由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
发包方和承包方应当依法订立承包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承包经营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和按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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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7-01-06
不属于。但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第八条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22-02-18

国有土地

第4个回答  2022-02-10
聚体土地不属于国家那么这个聚体地村上实用建设有什么样的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