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邻里之间签定的建房协议受法律保护吗?

我家与东临在法院调解对方不再阻止我家使用共用墙。我家与其签定了一份协议内容为对方出资建共用墙的25层墙费用。圈梁、挑梁各出一半费用。双方不限制建房高度。但是出于建房方便,对方同意我家建造此墙。但对方只出了20层的费用。没兑挑梁费用。说是用着再兑钱,不用就不兑钱。这边民俗认为挑梁为龙头,对方高于我方房屋。可以在我家挑梁上加墙即可,但对方有意在我方梁上加梁头。这边民俗 认为这样上下双梁,压着我方的运势。对方私自毁约。如果打官司,我方胜算大吗?‘证据补充:有一份邻里双方户主和中间人的共同签字,中间人是一方的哥哥。影响协议的效力吗?

1,不影响协议效力,中间人可认为是协议的见证人或者证人;
2,本案关键在于法院是否会根据“民法公俗良序”原则,认定“挑龙头会压运势”是属于当地的善良风俗还是属于封建迷信。
以上内容由成都田晨希律师为您解答!祝您愉快!追问

对方承诺过用一个梁头的,协议中有出一半资金的条款。我方可以加粗梁头钢材。这样不会影响对方房屋的质量。而且我们这儿还没有见过两个房顶相差70公分高度有两个梁头的。

追答

如果你的陈述在协议中可以证明,那胜诉可能性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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