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户口迁移问题,原地已迁出,但学校还未收到公安局迁入通知,如何开证明?

RT,本人想办港澳通行证,现在这种情况该怎么证明自己的户口问题?用原来的户口簿是否可以办理?第一次办理是否一定要带原件?本人是广州番禺地区的,如果不能帮我解决请提供相关的联系方式。

看你的意思,是从你户口所在地迁往学校的集体户口.一般情况下,是你凭录取通知书去你原户口所在地办理迁出证明,然后统一交由学校,等学校为你们集体办理户口迁入手续,一般情况下,是可以当日迁入的.除了遇上工作量大的时候要等到第二天才能办理.然后你就可以去学校所在地居委会或者派出所开证明,就可以办理通行证.但你说的学校这种情况,可能是学校还没有帮你们把户口迁入集体户口,所以你要等学校迁入才行.如果急用的话,建议你不用迁户口入学校,因为你原户口是番禺的,可以直接前往出入境办证大厅办理通行证.第一次去必须本人亲自前往,所有证件都需要原件和复印件.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4-02-15
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户口迁移须知
2006-09-28 16:59:28
一、户口在学校的毕业生,落实工作单位的,应将户口由学校迁移到工作单位所在地。工作单位所在地公安机关凭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发的《就业报到证》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的接收证明及学校所在地公安机关签发的《户口迁移证》办理入户手续。

二、户口不在学校的毕业生,落实工作单位的,凭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发的《就业报到证》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的接收证明,就可将户口由原籍直接迁至工作单位所在地。户口迁出地公安机关凭《就业报到证》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的接收证明,直接办理《户口迁移证》,工作单位所在地公安机关不需发《准予迁入证明》。

三、户口在学校的毕业生,要求将户口迁回原籍的,公安机关凭毕业生本人的毕业证和《户口迁移证》办理恢复户口手续。

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毕业离开学校时,还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暂缓2年就业。暂缓就业毕业生的户口可继续保留在学校2年。毕业生在暂缓就业期间落实工作单位的,公安机关凭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发的《就业报到证》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的接收证明,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暂缓就业毕业生,在暂缓期满后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按照有关规定将户口迁回原户口迁出地。

五、户口在学校的原农业户口性质毕业生,要求将户口迁回原籍,并要求恢复农业户口性质的,可予办理。为妥善处理好“非转农”后出现的问题,事先应征求申请“农业户口”所在地的乡镇或村委会意见。

六、入学时未将户口办理“农转非”手续的毕业生,落实工作单位后,在办理户口迁出时,户口迁出地公安机关在为其办理“农转非”手续后,以“非农业”户口性质迁出。

七、户口在学校的本省生源毕业生,未落实工作,要求将户口迁回原籍,其父母户口已迁移到本省其他地区的,可直接将户口迁至其父母户口所在地;如果父母一方还在原籍居住的,该毕业生的户口仍应迁回原籍。

八、已领取《迁移证》将户口迁回原籍的毕业生,因故一直未办理落户手续,迁入地公安机关问明情况后,凭原《迁移证》恢复户口;已领取《迁移证》将户口迁往异地,因故一直未办理落户手续的,按有关管理规定办理。

九、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分配工作后,人事部门不再发《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分配报到证》。公安机关凭下列毕业生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1、被机关录用的,提供地级以上市政府人事部门签发的《录用通知书》。
2、被事业单位(不含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照章纳税、不要财政拨付任何经费的事业单位)聘(录)用的,提供政府人事部门签发的《事业单位聘(录)用毕业生通知书》。
3、被企业(含各种所有制企业)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照章纳税、不要财政拨付任何经费的事业单位接收的,提供县级以上政府人事部门签发的《毕业生就业通知书》。
第2个回答  2014-02-15
我是外地户口,老婆是石家庄郊县户口,现在是老家需要老婆的户口迁入到我那里,但不知道需要什么条件和程序,也不知道多长时间,等到迁入到我那后,我们又担心以后的孩子上学问题,所以想把户口迁入到石家庄市区来,不知道我们的户口还能不能迁入到石家庄市区来,好迁入吗?也不知道是怎么办理的,需要什么条件呀?谢谢大家的帮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