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道主义”的含义和范围

如题所述

人与人之间的人道关系,也只有在无产阶级的革命运动中和在社会主义社会中才能得到真正的体现 。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是受社会发展规律制约的,全部社会生活包括若干层次和诸多侧面,道德关系和道德生活只是其中的一个方面。因此,人道主义代替不了社会发展的一般规律、客观经济规律、阶级斗争规律、科学和文化发展规律,它不是支配全部社会生活的最高准则。社会主义人道主义与资产阶级人道主义的根本区别在于,后者从抽象的人出发,以个人主义为核心,诉诸人性,乞求剥削者和压迫者的怜悯和慈悲,反对阶级斗争和革命暴力,它充其量只能对社会不公平现象提出抗议,或者在不触动资本主义根本制度的前提下寻找某种暂时的满足和安慰。所以,它在最积极的意义上,也只能成为空想社会主义的思想根据。社会主义人道主义以唯物地揭示社会矛盾及其运动规律为基础,以推翻一切剥削制度为前提,以人民革命和人民民主专政为实现条件,坚持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相统一的集体主义,这就使它成为符合绝大多数人的利益的现实的人道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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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12-09
人道主义是起源于欧洲文艺复兴时期的一种思想体系,提倡关怀人、爱护人、尊重人,做到以人为本、以人为中心的这样一种世界观。 法国资产阶级革命时期又把人道主义的内涵具体化为“自由”“平等”“博爱”等口号。人道主义在资产阶级革命时期起着反对封建制度的积极作用。
第2个回答  2013-12-09
关心人类幸福,尤其表现在对慈善活动和社会改革感兴趣;人道主义原则的实践或表现——亦称“博爱主义”、“慈善行为”
第3个回答  2013-12-09
人道主义干涉理论宣称,当一个国家不愿或无力保护其国民的生命安全,或给予其人民极不人道的待遇,其严重程度超出人类理性和正义所能容忍的地步,震撼人类良知的时候,他国为了人道主义的目的,对该国进行干涉是合法的。这种理论是站不住脚的。
  人权国际保护是主权国家根据国际法、参加国际条约、承担保护人权国际义务的结果。人权在本质上纯属一国内政,不论何种形式、何种程度干涉别国人权事务,都必然会侵犯他国主权,都是与国际法的基本准则相违背的。
  “干涉”并不是国际政治民主化的表现。在实践中,只有大国、强国才有能力干涉他国,而小国、弱国只能任人宰割。正是由于干涉是侵犯他国主权的行为,因而在实践中一再遭到大多数国家的坚决反对,也为众多的国际文书所禁止。1965年12月21日联合国大会通过的《关于各国内政不容干涉及其独立与主权之保护宣言》规定,不论何种原因,均不得直接或间接干涉其他国家的内政、外交。1981年12月9日联合国大会通过的《不容干涉和干预别国内政宣言》专门强调,“各国有义务避免利用和歪曲人权问题,以此作为对其他国家或国家集团内部或彼此之间制造猜疑和混乱的手段”。
  从人道主义干涉理论诞生以来,关于其合法性的争论从未停息过。即使在19世纪后半叶人道主义干涉理论盛行的时候,也仍有很多学者对其合法性持否定态度,他们不相信人道主义干涉理论能够成功地融入普遍接受的国际法体系。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由于民族国家的独立和发展中国家的兴起,人道主义干涉理论更是受到强烈的抨击。
  尽管人道主义干涉理论形态各异,但所有“人道主义干涉”事例的背后,无不隐藏着干涉国的某种政治目的。所谓“人道主义干涉”只不过是一个借口,其真正的意图是通过这样的干预,从政治、经济、外交或军事上制服他国,进而为本国攫取各种实际利益。冷战结束以后,西方一些国家又重新把人道主义干涉理论搬出来加以鼓吹,这实质上是为某些大国、强国推行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制造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