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个回答 2017-04-30
我国法律和规范性文件均无明确规定,这是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法律意义上的“应当知道”,是受具体的社会条件制约的,而不是无条件的。
无论那一时代、那个国家的法律,“应当知道”,总是不少法律条文的重要立法基础。一旦人们真的成了被告,某些人则企图以不懂法作为托词。但这样的辩解通常是无效的,法庭不会采信。原因在于,不少重要的社会行为规范,法律上也必须遵守,不得违犯。
例如,除了正当防卫或制止犯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情节严重,应追究刑事责任。企图以不知道有这样的法律来辩解,是无效的。范围较窄一点的如某行业执业者必须遵守的法律,是他“应当知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