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登记

【求助】婚姻登记
山东省沂源县婚姻登记所不给年满20周岁的登记结婚,
我是1983年8月的,我女朋友是1986年12月的,
双方都达到了国家规定的法定年龄
,但是山东省沂源县非得要求是女方达到23周岁,
请问我怎样快速解决我的这个婚姻登记这个问题,
或者到哪去投诉山东省沂源县婚姻登记所?

太霸道了,公然违反国家法律!有律师帮忙的欢迎帮忙!131 .7785 .31 .85短信联系,我在山东手机号码是江西的。
怎样进行行政复议。程序、步骤?

首先告诉你,山东省沂源县婚姻登记所这种行为是违反婚姻法规定的,公民结婚的最低法定婚龄是:女二十周岁、男二十二周岁,而山东省沂源县婚姻登记所要求女达到二十三周岁是属法律的提倡性规定,并不是强制性规定,他们这做是有可能是为了达到当地晚婚率的指标,这样做是行政不作为。你可能打山东省民政厅电话(通过114查)举报他们。也可以向你们市级的民政局申请行政复议。在此也提醒山东省沂源县婚姻登记所,如果你们要想证明自已的晚婚工作做得好,那得加强宣传教育,付出你们的宣传行动,不要利用职权做违法的限制。这位朋友如果你这样做了还不行,可以在我的空间给我留言或与我在线交流。我的QQ号为:17807349

参考资料:QQ空间:17807349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08-10-03
现在婚姻法仍然可以按照男方22周岁,女方20周岁的规定进行登记结婚.
由当事人自由选择.
申请行政复议的话,成功的可能性太低了.
最好的办法就是楼上的说法,
起诉有关行政部门.
因为新婚姻法确实规定了结婚的新年龄限制.
他们并没有违反国家法律.
如果起诉的话,又得几个月.
你女朋友估计够年龄了都...
第2个回答  2008-10-03
1、你说“你是1983年8月的,你女朋友是1986年12月的”的证据是否确实、准确、没有疑点吗?如果你能肯定,他们不给登记就是违法:你可以再次去要求结婚登记,如果他们还不给登记:让他们给你法律依据、给你写下不给登记的书面答复,或者你暗中把他们的话录音或是找几个证人同去(如果条件允许,可以请公证处的人员一同去并做公证)。

2、先找民事局的领导,不行的话再到县政府的信访部门上访。如果还不能解决:可以向县政府或是上一级民政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直接到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院判决民政局依法为你们办理结婚登记。

3、能走行政的路子解决就最好不去诉讼,诉讼耗时长、也更费心力。

补充回答:
1、写好行政复议申请书,到当地政府、或是上一级民政局的法制部门递交,或者是口头申请复议、由复议机关法制部门的人员记录。复议申请写清申请人、申请事项、事由和理由、请求内容即可。

2、最好先不复议,因为复议最快也需要1、2个月有结果,还是应先找民政局领导、或是到政府信访部门,你这事违法很明显,通过行政途径应该能解决,也更快捷。
第3个回答  2008-10-03
《婚姻法》第六条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
婚姻法是由全国人大制定的 属于上位法 而山东省沂源县婚姻登记所如果按照当地人大制定的地方性法规的话 那么 那样的法规也只是属于下位法 根据法律位阶要求 上位法优于下位法。显然应当遵从婚姻法的规定。
目前你有两个办法,一是 申请行政复议 二是如果在行政复议无效的情况下 最直接的办法 是诉讼 起诉当地的婚姻登记管理部门 诉讼请求当然是 要求给你登记结婚了
第4个回答  2008-10-07
说句楼主不爱听的话:不要投诉,不就等3个月吗!
这个规定与计划生育有关,投诉也难有结果!

何况,给你提建议的人又不会帮你打官司!

就算耗时费力,最后赢了官司,你以后生儿育女等还得和有关部门打交道!

冷静!这是好事多磨!利用这段时间,可以进行新房、婚礼等有关喜事准备!
第5个回答  2008-10-03
每天上班前提三只活鸡在婚姻登记所门口晃悠,见到管事的就凑上去,用不了几天那人肯定受不了寒碜给你PASS了,小心被打=.=